挪用公款13余万 男子被判刑

2020/11/26   •   6805阅
40岁室内设计师兼公司股东被判刑,因挪用公司公款13万余元。案件追溯至2017年初,他从客户收款后,将部分款项交给会计师,剩余款项挪用自用。 此案件涉及11项工程的挪用行为,最终被揭发并全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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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13余万 男子被判刑 即是室内设计师,也是公司股东,40岁男子却“吃”自己公司的钱,一年内挪用13万40000余元款项。

被告Eugene Chia Hsien Yau昨日(24日)承认一项失信罪,法官判监十个月。

被告案发时是一名室内设计师,也是室内设计公司Interior Diary的股东。他和另外三个人于2016年设立Interior Diary。

被告在Interior Diary担任项目经理,负责销售和与客户协调的工作,以及向客户收取装修工程的款项。

案情显示,2017年初,被告开始挪用公款。他每次向客户收取款项后,只把部分的款项交给公司会计师,其余款项收起来自己花。

被告在2017年3月26日到2018年3月23日之间,挪用公司11项工程的款项共13万4000余元。

但纸包不住火,被告的行径被揭发,公司一名董事于2019年3月4日报警。被告过后全数偿还失信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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