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34岁大马男子,因以700元诱15岁少女胡搞后,导致该名少女怀孕堕胎,并提控上庭时认罪,而被判监禁34个月。
被告梁艾宇(34岁,音译)共面对3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者的控状,及一项诈欺控状,他昨天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2023年,事发时被告32岁,受害少女15岁。
《新明日报》报导,2023年8月,少女和被告通过交友应用Heymandi结识,两人聊开后,转到Telegram继续聊天。
两人交流期间,被告没有告诉少女自己的真名,而自称是“Z”。被告得知少女只有15岁,并且她的家里遇到经济困难,因而需要钱。
被告借此问少女能否为他口交,并愿提供700元的报酬,少女因为需要钱而答应。
两人在8月26日午夜12时,相约在兀兰60通道第786A座组屋楼下见面。当少女抵达时,被告却说女友在家里,因此不能到他家。
就在少女改变主意要离开时,被告坚持要对方留下,还说会给她700元,接着带少女到附近的空中花园要交易,但少女觉得地点太过开放。
过后,被告又带她到附近的多层停车场的楼梯间,对她上下其手,不仅亲吻她,还非礼她的胸部和指侵私处。被告让少女为他口交后,还无套与她发生关系。
2023年10月7日,母亲带少女到国大医院检查时发现怀孕,医院职员随后向警方举报这起性侵案。
警方过后展开调查,追查到被告身份后,于11月2日逮捕他。
少女过后堕胎,DNA显示,被告很有可能就是孩子的父亲。

梁艾宇带少女到兀兰60通道第786A座的多层停车场胡搞。(谷歌地图)
被告成功下手后马上跑走,没有给少女原先答应的700元。
案情指出,被告完事后穿上裤子,就马上跑下楼,穿过组屋跑回家。少女没有看到被告到底跑去哪里,当她尝试联络被告时,才发现被告已经把她拉黑。
少女最后在凌晨1时40分,自己搭私召车到祖母家。
被告没有给少女一分钱,过后也删除了两人的聊天记录。
被告至今未做出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