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34歲大馬男子,因以700元誘15歲少女胡搞後,導致該名少女懷孕墮胎,並提控上庭時認罪,而被判監禁34個月。
被告梁艾宇(34歲,音譯)共面對3項性侵16歲以下未成年者的控狀,及一項詐欺控狀,他昨天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在2023年,事發時被告32歲,受害少女15歲。
《新明日報》報導,2023年8月,少女和被告通過交友應用Heymandi結識,兩人聊開後,轉到Telegram繼續聊天。
兩人交流期間,被告沒有告訴少女自己的真名,而自稱是「Z」。被告得知少女只有15歲,並且她的家裡遇到經濟困難,因而需要錢。
被告藉此問少女能否為他口交,並願提供700元的報酬,少女因為需要錢而答應。
兩人在8月26日午夜12時,相約在兀蘭60通道第786A座組屋樓下見面。當少女抵達時,被告卻說女友在家裡,因此不能到他家。
就在少女改變主意要離開時,被告堅持要對方留下,還說會給她700元,接著帶少女到附近的空中花園要交易,但少女覺得地點太過開放。
過後,被告又帶她到附近的多層停車場的樓梯間,對她上下其手,不僅親吻她,還非禮她的胸部和指侵私處。被告讓少女為他口交後,還無套與她發生關係。
2023年10月7日,母親帶少女到國大醫院檢查時發現懷孕,醫院職員隨後向警方舉報這起性侵案。
警方過後展開調查,追查到被告身份後,於11月2日逮捕他。
少女過後墮胎,DNA顯示,被告很有可能就是孩子的父親。

梁艾宇帶少女到兀蘭60通道第786A座的多層停車場胡搞。(谷歌地圖)
被告成功下手後馬上跑走,沒有給少女原先答應的700元。
案情指出,被告完事後穿上褲子,就馬上跑下樓,穿過組屋跑回家。少女沒有看到被告到底跑去哪裡,當她嘗試聯絡被告時,才發現被告已經把她拉黑。
少女最後在凌晨1時40分,自己搭私召車到祖母家。
被告沒有給少女一分錢,過後也刪除了兩人的聊天記錄。
被告至今未做出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