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等法院在5月24日的书面判决中裁定,李显扬针对内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的言论构成了恶意诽谤。李显扬被判决向两位部长各支付20万新元的赔偿,总计40万新元。
法官指出,李显扬在社交网站上发布的言论是在反贪污调查局公布调查结果后,尽管他知道自己的言论并不真实,却仍然公开传播了诽谤性的言论,并且没有向两位部长道歉或删除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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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李显扬的言论严重损害了两位部长的个人品德、专业信誉和名声,构成了严重的诽谤,考虑到两位部长的地位以及李显扬的知名度等因素,法官判定李显扬应支付较高的赔偿金额。
据悉两名部长共可获得约62万新元的赔偿,包括诉讼费和其他开销。
半个小时即完成判决
早在今年5月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便开庭审理了此案件,两位部长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完成了供证,随后向法庭提交了书面陈词和证人宣誓书,法官例行询问了几个关于判例和索赔立场的问题后,便宣布休庭。
诉方的高级律师文达星指出,他曾多次尝试联系李显扬,提供了聆讯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但对方仍未出席。

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FACEBOOK截图
原本计划进行两天的聆讯,结果不到半小时就结束了。据悉,两位部长并未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而是由法庭来决定。
李显扬一直否认自己有任何诽谤行为
该诽谤案起源于去年8月引发广泛关注的“黑白屋”事件。当时李显扬在FB发帖指责尚穆根和维文涉嫌贪污腐败、滥用职权,声称他们通过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获得了特殊优惠,未经批准便砍伐了树木,并让土地管理局承担了位于莱道路26号和31号的房屋翻新费用。
李显扬表示,自己的帖子只是陈述了新加坡和国际媒体已经广泛报道的事实,并且帖子是在英国发表的。后续他还提到,如果尚穆根和维文真的要起诉他,也应该在英国起诉他。

新加坡高等法院 图源:谷歌
2023年9月1日,新加坡两位部长尚穆根和维文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李显扬的指控,高等法院计划于同年9月5日召开内廷会议。
经过数月的审理,由于李显扬未返回新加坡且未提交任何应诉通知,高等法院于11月2日作出了缺席判决,并在次日公布了完整的判决书。
判决书支持两位部长的请求,其中包括:
①颁布禁令,禁止被告(李显扬)发表或传播有关原告(尚穆根和维文)腐败行为的虚假和诽谤性言论;
②要求被告(李显扬)向原告(尚穆根和维文)支付赔偿,具体金额将在后续的听证会上评估决定。
去年11月10日,李显扬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表达了对判决的不满,自诉讼开始以来,李显扬仅在Facebook上发文回应,并未正面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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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位部长胜诉后,负责此案的法官指出,当局已通过Facebook向李显扬送达了法律文件,李显扬在11月3日通过Facebook确认已收到这些文件。
根据法律规定,他本应在21天内对这些文件做出回应,但他并未采取任何行动。在11月10日的帖文中,李显扬声称自己已经按照当局的要求发布了更正声明,未删除原始帖子的原因是他希望“让更多的读者了解情况,自行判断我是否诽谤了这两位部长”。他补充说,“现在,我被迫从我的Facebook页面上删除这些言论了。”至今,李显扬仍然坚持自己的言论不构成诽谤。
新加坡前李显龙曾在国会上表示,自己相信两位部长在租住黑白洋房事件上没有做错事,并对他们有绝对的信任。他认为部长住在哪里是个人的选择,只要一切遵循程序就行,政府也会采取彻查并根据实际结论采取行动。同时强调,政府一直坚持对诚实、正直和廉洁的严格标准,这也是新加坡人对政府的期望和信任,也是政治体系有诚信和良好运作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