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取14瓶酒 要求判刑1个月
易华仁的第五条控状是,收取林国城赠送的14瓶威士忌酒和红酒,控方要求判刑1个月。
控方指,2021年年底,易华仁请林国城帮忙物色威士忌酒和红酒,并给他发了一张Gordon & MacPhail Caol Ila威士忌酒的截屏图片作为参考。
2022年1月7日,林国城安排把14瓶威士忌和红酒送去易华仁家。易华仁收下了,但是没有向政府申报。
控方指出,在那个时候,易华仁担任交通部长,他知道林国城的公司在承建一个地铁项目,而地铁项目的主管部门陆路交通管理局归易华仁管。
朋友送名贵礼品也不行
辩方律师说,自始至终,易华仁没有利用职务为两位送礼人输送利益,连控方都承认,政府没有在F1赛事项目的合同中吃亏;而且,虽然林国城的公司做地铁项目,但这个项目是在易华仁出任交通部长之前就确定的。
辩方律师也说,易华仁被控并不影响新加坡政府的形象。相反的,这证明新加坡政府透明。
控方反驳说,无论易华仁有无利用职权为送礼人谋求利益,仅仅收取名贵礼品一事,就已经构成犯罪。
他说,公务人员愿意收取名贵礼品,意味着他立场不坚定,有可能被腐蚀。
辩方律师说,易华仁跟两个送礼人是多年朋友,所以才收下了礼品。
控方反驳说:双方关系越好,越不应该收下礼品。
涉案金额高达40万新元
我们现在来看看易华仁之前面对的35条罪状:
今年1月18日,易华仁被控27条罪状,指他收取王明星价值21.8万新元的各种门票,包括F1赛车、在英国的足球赛和音乐剧演出门票,以及乘坐王明星的私人飞机等。
后来,3月被控的8条,易华仁当时一共面对35条控状,涉案金额高达40万新元。
新加坡首例!一把手部长被控涉贪27罪,涉案金额你想象不到
案件涉及另外两人
获取不当利益
控状涉及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从王明星获取不当利益,王明星于2023年7月11日与易华仁同日被捕。
新加坡总检察署说过,在易华仁涉及的案件结案后,将针对贪污调查局对酒店大亨王明星的调查,做出决定。
在2006年从政之前,易华仁在淡马锡控股担任执行董事,相信在2003年开始就与王明星有生意往来。担任贸工部政务部长之后,易华仁一直负责F1新加坡大奖赛事务。王明星创办的新加坡赛车公司则举办新加坡F1大奖赛,因此王明星普遍被视为F1新加坡大奖赛的主要推手。

(左:易华仁,右:王明星。图源:易华仁脸书)
还涉及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营运董事林国城。指易华仁在担任交通部长期间获取贵重物品。
贪污调查局文告指出,林国城的业务与易华仁掌管的交通部有关联。
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林国城的林增控股正在进行T315合同,为丹那美拉地铁站进行工程。

(丹那美拉地铁站。图源:SMRT)
2016年,陆路交通管理局跟林增控股签订合同,总价值3.25亿新元,为丹那美拉地铁站增设月台、轨道等项目。该项目仍在施工,预计2025年完成。
在同个时候,林国城给易华仁送了上述贵重物品,并未提出任何要求(for no consideration)。
根据新加坡法律,公职人员只要收取好处,即便没有为行贿人做任何事,仍可被判刑。
新加坡史上第一个认罪的一把手部长
易华仁是新加坡建国以来,第一个在法庭上被控的一把手部长。由于他上庭之前已辞去职务,因此,现在成了第一个在法庭上认罪的前一把手部长。
在易华仁之前,出现过三个部级涉贪案例,都发生在60年代至80年代,几乎每十年就出现一起。一个是在离开政界之后,涉嫌贪污黯然下台;一个是被控并且被判坐牢三年,不过不是一把手部长;一个是一把手部长,但还没正式上法庭面控就服药自尽。

(陈家彦。图源:NAS)
第一个是陈家彦,在1960年至1963年担任国家发展部长,是一把手。当时新加坡仍是英国殖民地的自治邦。1963年,陈家彦在大选落败,同年,新马合并。陈家彦进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担任董事。
陈家彦极力反对购买波音客机。后来,他的一名好友充当掮客,愿意向波音公司提供“有代价的服务”。李光耀政府深信陈家彦是背后主使人,但由于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无法控告他,只好解除他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董事会的职务。

(黄循文。图源:NAS)
第二个是黄循文,时任环境部政务部长,相当于副部长。1975年4月被控贪污83万9023新元。控状指,他利用政务部长身份和地位,为开发商向公务员谈事。作为回报,开发商给他一栋价值53万2000新元的独立式别墅,为他的屋子建设价值3500新元的镀锌屋顶,为他和家人到印尼度假提供免费机票,并给予他价值30万新元的透支,让他炒股。他被判坐牢4年半并罚款7023新元。后来,他对其中一条罪名上诉成功,刑期减至18个月。

(郑章远。图源:NAS)
第三个就是郑章远,时任国家发展部长。1986年11月,郑章远被贪污调查局调查,涉嫌在1981年和1982年各收取50万新元贿款,为开发商买土地提供方便。在调查过程中,郑章远否认这些指控。在被控上法庭之前,12月14日郑章远服药自杀,给当时的总理李光耀一封遗书:
“过去两个星期,我感到非常沮丧。对于发生这次的不幸事件,我应该负全部责任。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东方绅士,我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最严厉的惩罚——你的忠实的郑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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