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一名54岁的父亲在检查女儿手机时,发现她向同学发送了多张裸照与亲密视频,随后在愤怒之下对亲生女儿实施性侵犯。为保护受害者身份,该父亲姓名未予公开。
2月23日(周一),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其六年监禁,其中九个月以替代鞭刑——因其年龄超过50岁,依法免于体罚。
该男子对三项“侵犯女儿贞洁并使其陷入即时伤害恐惧”的罪名认罪,另有三项指控被一并考虑。
案件经过
2024年5月,时年16岁的受害者在手机中被父亲发现曾向男同学发送裸照与私密视频,而该同学亦回传了多张露骨图像。5月12日,父亲带她和年幼的妹妹前往祖父母家。
当祖父母在客厅看电视时,父亲将女儿叫进卧室,并反锁房门。他坐在床沿,怒斥女儿脱衣。女孩虽道歉并意识到父亲已看到手机内容,但仍犹豫不肯脱下衣物。
见女儿抗拒,父亲提高音量反复命令。因深知父亲脾气暴躁,女孩最终屈服,在他面前赤身而立。父亲随即对她实施性侵犯。女孩试图后退,却被父亲制止:“你既然发了这些照片,就该承担后果。”
随后,他让女儿躺下,自己爬上她的身体,一边抚摸一边警告她“不准哭”。就在此时,门外传来敲门声。父亲立即命令女儿穿衣,两人一同离开卧室返回家中。
当晚约午夜前,父亲要求女儿洗澡,但必须保持门敞开。女孩照做。洗完后,父亲又命令她“让他看看”。出于恐惧,女孩勉强解开浴巾片刻,随即重新裹紧。
在父亲指令下,她回到浴室,在他面前当面穿衣。随后,父亲质问为何手机里存有男性生殖器的照片——女孩解释是同学发来的。父亲愤怒反问:“既然你爱看别人的私密部位,那要不要看看我的?”
他随即命令女儿坐在自己腿上,再次实施性侵犯,并严厉训斥。遭受重创后,女孩连夜离家投奔姨母。
父亲随后找到她并带回家。当晚,女孩向母亲倾诉遭遇,母亲当面质问丈夫。父亲承认:“我让她裸身躺下、触摸她,就是为了给她一个教训。”
母亲随即带女儿前往警局报案。父亲当日被捕,至今被羁押候审。
判决依据
检方建议判处五年至六年监禁,并以九个月替代鞭刑。检方指出,本案存在高度性剥削:涉及皮肤直接接触、造成实质痛苦,且首次侵犯时父亲反锁房门、攀身压制,受害者年仅16岁。
根据新加坡法律,以暴力手段侵犯他人贞洁并使其陷入即时伤害恐惧者,可处二至十年监禁,并可附加鞭刑。若受害者为施害者亲密亲属,最高刑罚将翻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