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30 日期间,警方在全岛范围内开展了针对非法放贷活动的执法行动。目前,警方正在调查 72 名年龄在 19 岁至 71 岁之间的嫌疑人,他们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
在这为期七天的行动中,刑事调查局和七个警察陆地分局的警员在全岛范围内进行了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其中 5 人涉嫌在债务人住所进行骚扰,另有 20 人作为“跑腿”,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 47 人则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向非法放贷者提供其 ATM 卡、个人识别码(PIN)和/或网上银行令牌,以便利其非法放贷业务。
目前,针对这 72 人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2008 年放贷者法案》,如果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 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者进行放贷,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初犯者若被裁定从事或协助非法放贷业务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四年的监禁、不少于 3 万新元且不超过 30 万新元的罚款,以及不超过六鞭的鞭刑。若初犯者被裁定代表非法放贷者实施或企图实施骚扰行为,将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不少于 5,000 新元且不超过 50,000 新元的罚款,以及不少于三鞭且不超过六鞭的鞭刑。
警方将继续对参与协助非法放贷团伙的人员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这包括对任何包括青少年在内、蓄意破坏财产、造成困扰或破坏公共安全、和平与秩序的人员采取强硬措施。任何允许其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团伙用于非法交易的人员都可能被起诉,并被禁止使用 ATM 和网上银行设施一年。警方强烈敦促年轻人远离此类活动,不要以为年龄可以成为减刑的理由。
非法放贷者会毫不犹豫地对借款人及其家属进行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向住所泼洒油漆,以及使用铁链或自行车锁锁住大门以困住住户。警方建议公众远离非法放贷者,避免以任何方式为其工作或提供协助。被发现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因协助非法放贷活动而被定罪的外籍人士,其学生签证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在服刑结束后被遣返回国。
如果公众怀疑或知道有人可能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以拨打警方热线 1800-255-0000,或通过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线提交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都将严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 年 5 月 6 日 @ 下午 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