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30 日期間,警方在全島範圍內開展了針對非法放貸活動的執法行動。目前,警方正在調查 72 名年齡在 19 歲至 71 歲之間的嫌疑人,他們涉嫌參與非法放貸活動。
在這為期七天的行動中,刑事調查局和七個警察陸地分局的警員在全島範圍內進行了突擊搜查。初步調查顯示,其中 5 人涉嫌在債務人住所進行騷擾,另有 20 人作為「跑腿」,通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協助非法放貸活動。
其餘 47 人則涉嫌開設銀行帳戶,並向非法放貸者提供其 ATM 卡、個人識別碼(PIN)和/或網上銀行令牌,以便利其非法放貸業務。
目前,針對這 72 人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2008 年放貸者法案》,如果任何人的銀行帳戶、ATM 卡或網上銀行令牌被用於協助非法放貸者進行放貸,該人將被推定為協助從事非法放貸業務。初犯者若被裁定從事或協助非法放貸業務罪名成立,將面臨最高四年的監禁、不少於 3 萬新元且不超過 30 萬新元的罰款,以及不超過六鞭的鞭刑。若初犯者被裁定代表非法放貸者實施或企圖實施騷擾行為,將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不少於 5,000 新元且不超過 50,000 新元的罰款,以及不少於三鞭且不超過六鞭的鞭刑。
警方將繼續對參與協助非法放貸團伙的人員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這包括對任何包括青少年在內、蓄意破壞財產、造成困擾或破壞公共安全、和平與秩序的人員採取強硬措施。任何允許其銀行帳戶被非法放貸團伙用於非法交易的人員都可能被起訴,並被禁止使用 ATM 和網上銀行設施一年。警方強烈敦促年輕人遠離此類活動,不要以為年齡可以成為減刑的理由。
非法放貸者會毫不猶豫地對借款人及其家屬進行持續且危險的騷擾行為,例如縱火、向住所潑灑油漆,以及使用鐵鏈或自行車鎖鎖住大門以困住住戶。警方建議公眾遠離非法放貸者,避免以任何方式為其工作或提供協助。被發現向非法放貸者借款或因協助非法放貸活動而被定罪的外籍人士,其學生簽證或工作準證將被取消,並在服刑結束後被遣返回國。
如果公眾懷疑或知道有人可能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可以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通過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都將嚴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 年 5 月 6 日 @ 下午 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