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在住宅单位外恶作剧纵火,两名女子被警方逮捕,并将于星期四(6月20日)被控。
新加坡警察部队在星期三(6月19日)发文告称,警方在星期一(6月17日)晚上10时35分左右接到报案,指坎贝拉路一个住宅单位外被人纵火。兀兰警署和警察行动指挥中心的警员随即到场调查,并在案发翌日确认并逮捕了两名涉案女子。
被捕的两名女子是朋友关系,年龄分别为21岁和26岁。她们将于星期四(6月20日)被控。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35节条文,恶作剧纵火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警方表示,对那些危及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公然无视法律的人将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