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在住宅單位外惡作劇縱火,兩名女子被警方逮捕,並將於星期四(6月20日)被控。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星期三(6月19日)發文告稱,警方在星期一(6月17日)晚上10時35分左右接到報案,指坎貝拉路一個住宅單位外被人縱火。兀蘭警署和警察行動指揮中心的警員隨即到場調查,並在案發翌日確認並逮捕了兩名涉案女子。
被捕的兩名女子是朋友關係,年齡分別為21歲和26歲。她們將於星期四(6月20日)被控。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35節條文,惡作劇縱火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警方表示,對那些危及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公然無視法律的人將被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