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将对一名40岁男子提起诉讼,指控其涉嫌实施危险行为,严重危及14岁以下儿童的安全。
2025年10月20日,警方接到报案,称目睹两名儿童坐在一辆行驶中的汽车后备箱上。初步调查显示,当天上午10时40分左右,该男子驾驶车辆,搭载两名子女坐在车尾后备箱,沿乳品农场路行驶,全程被摄像头记录。
经过后续调查,交通警察(TP)成功锁定驾驶员身份,并将其逮捕。
该男子将于2026年3月26日出庭受审,被控违反《1871年刑法》第336(a)条结合第74B(2)条,犯下“危及14岁以下人员安全的鲁莽行为”。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监禁、罚款高达2500新元,或两者并罚。
交通警察强调,对任何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将绝不手软。儿童乘坐车辆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约束装置,严禁将孩子置于车顶、后备箱等危险位置。此类 reckless 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将年幼的生命置于重伤甚至死亡的深渊。
请所有家长与看护者牢记:孩子的道路安全,从你每一次正确的乘车安排开始。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3月25日 下午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