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裕尼-后港市镇会付款程序 林瑞莲和刘程强失职毕丹星没有责任

上诉庭裁决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和前秘书长刘程强在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的付款程序中失职,但现任秘书长毕丹星则没有责任。
在这起民事诉讼中,案发时掌管阿裕尼-后港市镇会的工人党领袖和市镇会负责人被指滥用3千370万元的市镇会基金。
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上诉庭五司对有关诉讼做出判决,认为林瑞莲和刘程强疏忽,允许市镇会的付款程序长期出现管控疏失。当时的市镇会管理公司负责人侯文芳和她已故的丈夫也被判失职。关于损害赔偿的问题则会在下一阶段的审讯中处理。
阿裕尼-后港市镇会委任的独立委员会和白沙-榜鹅市镇会是在2017年,起诉工人党领导人等在2011到2015年管理市镇会过程中失职,造成市镇会蒙受损失。
法庭2019年10月裁定工人党前秘书长刘程强和时任市镇会主席的林瑞莲有违所托责任,时任市镇会理事毕丹星、符策涫等违反“善巧与谨慎的责任”。
不过,上诉庭去年11月推翻了部分裁决,包括认为工人党议员没有公开招标、直接委任新管理代理公司时,并没有不良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