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名年龄介于32至55岁之间的司机,将于2026年2月24日被正式起诉,罪名是他们在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驾驶未安装限速装置的重型车辆超速行驶。这些司机所驾车辆均超出法定速度限制,构成严重交通违规。
具体案情如下:
2025年9月6日,一名34岁男子驾驶水泥搅拌车沿实里达大道驶向东海岸 Parkway,时速达61公里,超出该车4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准。
2025年11月12日,一名34岁男子驾驶自卸卡车沿实里达高速公路驶向中央高速公路,时速达73公里,超出60公里/小时的限速。
2025年11月22日,一名38岁男子驾驶牵引车沿实里达大道驶向中央 Boulevard,时速达68公里,超出50公里/小时的限速。
2025年11月30日,一名52岁男子驾驶水泥搅拌车沿泛岛高速公路驶向杜阿斯检查站,时速达58公里,超出4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1月30日,一名50岁男子驾驶水泥搅拌车沿泛岛高速公路驶向杜阿斯检查站,时速达56公里,超出4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1月30日,一名32岁男子驾驶水泥搅拌车沿泛岛高速公路驶向杜阿斯检查站,时速达57公里,超出4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2月7日,一名37岁男子驾驶巴士沿丹那美拉海岸路驶向东海岸 Parkway,时速达73公里,超出6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2月8日,一名51岁男子驾驶吊车沿罗尼路驶向布拉代尔路,时速达55公里,超出4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2月9日,一名44岁男子驾驶牵引车沿实里达大道驶向中央 Boulevard,时速达65公里,超出5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2月9日,一名37岁男子驾驶牵引车沿实里达大道驶向中央 Boulevard,时速达66公里,超出5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2月9日,一名48岁男子驾驶牵引车沿实里达大道驶向中央 Boulevard,时速达72公里,超出5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2月9日,一名55岁男子驾驶牵引车沿实里达大道驶向中央 Boulevard,时速达66公里,超出5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2月9日,一名37岁男子驾驶牵引车沿实里达大道驶向中央 Boulevard,时速达63公里,超出50公里/小时限速。
2025年12月10日,一名32岁男子驾驶水泥搅拌车沿实里达北连接路行驶,时速达53公里,超出40公里/小时限速。
上述14名司机均将依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条结合第63(1)条被控超速罪。新加坡警察部队强调,重型车辆因体积大、惯性高,在事故中极易造成严重伤亡,因此对超速行为绝不姑息。违反第63(4)条者,可被处以最高1,000新元罚款、最长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若属再犯,则罚款可升至2,000新元,监禁期延长至六个月,并可能被吊销所有类别的驾驶执照。
超速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元凶。当司机忽视限速规定,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大幅增加其他道路使用者遭受重伤或死亡的风险。所有驾驶者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与车辆设定的速度限制,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根据现行法规,最大总重量(MLW)超过12,000公斤的重型车辆必须配备功能正常的限速装置。若发现此类车辆超速,将被要求接受检验,以确认其限速器运作正常。未能按时送检的车主,将依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87(3)条被控,面临最高1,000新元罚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为全面提升道路安全,最大总重量介于3,501至12,000公斤之间的货车,也须依照Annex A所列法定期限安装限速器。这些装置将强制货车车速上限锁定在60公里/小时。自2026年1月1日首个法定截止日起,交通警察已全面加强执法。未能安装限速器的货车车主将面临起诉,且未合规车辆不得上路,道路税亦无法续期。鉴于截止日期临近,相关公司与车主须立即通过新加坡警察部队官网(https://www.police.gov.sg/Knowledge-Hub/Traffic/Traffic-Matters/Speed-LimiterAuthorised-Agents)列出的授权代理完成限速器安装,以免受罚。
Annex A
新限速器要求生效日期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2月23日 上午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