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三名嫌疑人(一名21岁男子及两名分别为15岁和19岁的少年)因涉嫌在淡滨尼83街的一处停车场盗窃摩托车而被捕。在警方接到报案后的15小时内,三人全部被锁定身份并被拘留。
受害者于2026年8月17日晚上10点左右报案。经过后续调查和实地走访,来自勿洛警区和警察行动指挥中心的警员确定了这三人的身份,并于8月18日将其逮捕。被盗的摩托车也已追回。
该21岁男子和19岁少年于2026年8月19日在法庭被起诉,罪名为根据《1871年刑法》第379A条结合第34条的“共同意图盗窃机动车辆”,该罪行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及罚款。
据报道,警方目前仍在对该15岁少年进行调查。
警方借此案例提醒摩托车车主采取基本的预防措施:将车辆停在光线充足的区域,安装并维护防盗报警器,离开车辆时务必拔掉点火钥匙并锁车,且绝不要将备用钥匙或发射器留在储物格内。
在另一宗盗窃案中,两名分别为43岁和50岁的中国籍男子因闯入太金路(Tai Gin Road)的一座寺庙,并从捐款箱中窃取300至400新加坡元而被捕。
此次逮捕发生在犯罪行为发生四个月后。当时两人返回新加坡,被通过监控录像锁定身份的警员当场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