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新加坡租房之前,我一直觉得租房合同应该跟国内都差不多。
直到真正签完合同,遇到维修问题之后,才发现很多条款和国内还是不太一样。
最近翻看合同,发现有几条特别值得提前了解,尤其是第一次来新加坡工作的朋友。
第一条:入住30天内,房东负责维修
合同里有这样一句话:
交房后的30天内,如果发现房屋设备存在问题,并及时通知房东,这部分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
也就是说,这30天更像一个”验房期”。
例如:
空调不制冷
热水器突然坏了
门锁失灵
灯具、电器本身存在故障
只要是在入住初期发现,并及时反馈,通常都是房东负责。
所以,很多人入住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家里的设备全部试一遍。
热水器、空调、洗衣机、冰箱、炉灶,一个都不会漏。
因为超过30天以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第二条:30天以后,小维修基本都是租客负责
合同里最容易忽略的一句话就是:
每次维修,租客需要承担最高200新币。
很多人第一次看到,以为是:
“维修费用低于200新币我负责,超过200新币房东全部负责。”
其实不是。
合同真正的意思是:
如果维修花150新币。
租客承担150新币。
如果维修花500新币。
租客承担前200新币。
房东承担剩下300新币。
也就是说,只要发生维修,租客几乎都要先承担200新币以内的费用。
这也是新加坡很多租房合同都会出现的条款,业内通常称为Minor Repair Clause(小额维修条款)。
第三条:设备自然老化,也未必完全由房东负责
我们最近就遇到了一个比较典型的情况。
家里的热水器坏了。
维修人员检查后发现,这台热水器已经用了十年,基本属于正常使用寿命结束,并不是我们使用不当造成的。
按照很多人的理解:
既然不是租客弄坏的,而且已经属于自然老化,应该房东全部承担。
但实际上,合同仍然按照200新币的小维修条款执行,即使不是人为损坏,租客还是先承担前200新币,超出的部分再由房东负责。
当然,不同合同写法可能略有不同,也有房东愿意全部承担,所以最终还是要看双方协商,以及合同具体约定。
因此,签合同的时候,不妨提前问一句:
“如果电器已经达到使用寿命,自然损坏,维修费用如何分担?”
提前确认,往往比后面沟通轻松得多。
第四条:空调必须定期清洗
这一条,也是很多第一次租房的人容易忽略的。
合同里通常会要求:
每三个月必须找指定或认可的空调公司进行一次保养。
不是自己擦擦滤网就算完成。
而是需要专业公司上门服务。
一年下来需要做4次。
更重要的是:
每次都要保留发票或清洗单据。
等到退房的时候,房东通常都会要求查看。
如果拿不出来,有些房东可能会要求重新清洗,甚至直接从押金里扣除相应费用。
所以,新加坡不少租客都会专门建一个文件夹,把四张清洗单据保存好。
结语
房东负责房屋的大项维修和长期资产。
租客负责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小额维护。
当然,并不是所有合同都完全一样。
有的合同把维修上限写成150新币,有的是200新币,也有部分高端公寓会约定250新币,具体还是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如果你是第一次租新加坡房子,合同真的需要逐条阅读并确认。
很多条款看起来只有一两句话,但真正遇到维修的时候,才发现它们直接决定了谁来承担费用。
所以,如果准备来新加坡租房,除了关注租金、押金和位置,不妨也多看看这几项:
是否有30天维修保障期;
Minor Repair金额是多少(150新币、200新币还是更高);
电器自然老化如何划分责任;
空调多久保养一次,是否要求指定公司;
退房时是否需要提供空调保养记录。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条款,却对后续入住体验的影响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