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岁的清洁主管因策划并实施抢劫,被判处六年九个月监禁及12下鞭刑。由于被告已超过50岁,法官下令以额外24周监禁代替鞭刑。被告苏布拉马尼亚姆承认一项抢劫伤人罪名,于1月24日早上被宣判。

这起抢劫案发生在2019年8月25日清晨6时许,地点是兀兰31街第302座组屋附近。被告的同伙是26岁的马来西亚人萨蒂亚西兰,当时两人在同一家快餐店从事清洁工作,被告是同伙的上级。受害者奥马尔当时54岁,是兀兰一家咖啡店的清洁工人。
被告因听说受害者身上常携带大笔现金且无银行户头,心生歹意,计划抢劫以偿还债务,并拉拢同伙参与。两人提前踩点,确定了受害者的行动路线,并计划在咖啡店附近实施抢劫。2019年8月24日,两人因咖啡店顾客过多而放弃行动,但在次日清晨4时30分,两人偷了一把铁锤前往咖啡店。
清晨6时许,受害者如常在巴士站下车,走向咖啡店。两名被告已在巴士站附近埋伏。同伙手持铁锤跟踪受害者,被告则在附近放风。同伙从背后用铁锤重击受害者头部三次,导致受害者面朝下摔倒,鲜血直流。
受害者倒地后,又遭两次重击,随后呼救但无人回应。同伙抢走受害者的背包和钱包,取走总值约5000元的现金后逃离现场。被告分得4000元,同伙分得1000元。在被告的建议下,同伙于当天早上逃离新加坡。
新加坡警察部队于清晨6时25分接获报案,受害者随后被送往邱德拔医院。经医生诊断,受害者头部和面部受伤,获得三天病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