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本地电子烟犯罪团伙成员上个星期五(23日)在法庭上被判监禁和罚款。(图:亚洲新闻台/Ooi Boon Keong)
一个从马来西亚进口电子烟,并在我国分销的犯罪团伙被捣破。执法人员在去年10月16日展开行动,并从犯罪团伙的两个仓库起获超过5万7000件电子烟及相关零件。团伙头目Tey Ler Wei在同月23日被捕。
团伙头目Tey Ler Wei和其他五名电子烟犯罪团伙成员上个星期五(23日)被判监禁和罚款。团伙成员包括29岁的Teo Jin Rui、31岁的Tan Boon Hao、30岁的Feelix Teo Wang Chye、38岁的Iu Bing Yuan,以及28岁的Nigel Khing Yao Zhi。
此前,另外两名犯罪团伙头目在这个月初已被判刑。他们分别是29岁新加坡籍男子Wong Ee Wei和31岁新加坡籍男子Kenneth Tan Hong Chang。
六名本地电子烟犯罪团伙成员上个星期五(23日)被判监禁和罚款。另有两名涉及这起案件的头目早前已被判刑。
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这六名犯罪团伙成员分别是30岁的Tey Ler Wei、29岁的Teo Jin Rui、31岁的Tan Boon Hao、30岁的Feelix Teo Wang Chye、38岁的lu Bing Yuan,以及28岁的Nigel Khing Yao Zhi。
其中,犯罪团伙头目Tey Ler Wei被判监禁25个月和罚款10万元。
另一名负责管理伦多(Lentor)仓库的分销员Teo Jin Rui,则被判监禁21个月和罚款10万元。
其余四人是团伙最底层的区域分销员,各被判监禁十个月,以及罚款8000元至2万4000元不等。
这六名犯罪团伙成员曾利用本地两处仓库,从马来西亚进口电子烟并在本地分销。
案情显示,电子烟犯罪团伙从2022年中旬开始运作,直到2025年10月16日,主要负责分销从马来西亚进口的电子烟。
这个犯罪团伙实行等级制管理,并由一名相信身处马来西亚、绰号为“Nobody”的人领导。
从跑腿晋升头目 累计赚取43万5000元
头目Tey Ler Wei最初由另一名涉案头目Wong Ee Wei招揽加入犯罪团伙。
他起初担任区域分销员,负责将电子烟送往客户指定的地点,每月平均赚取约5500元。
约一年后,他在2023年中旬晋升为本地分销员,在万礼路(Mandai Road)的一处仓库工作,月收入增至8000元。
担任分销员约18个月后,Tey Ler Wei在2024年12月接替Wong Ee Wei,成为负责管理万礼路仓库的本地犯罪团伙头目。
Wong Ee Wei则退居幕后,继续领取70%的收益。
Tey Ler Wei晋升为头目后,每月至少赚取4500元。
此外,他还通过代理商和转售商直接销售电子烟,并在扣除电子烟成本后,与代理商或转售商平分利润。
这些订单每个月为Tey Ler Wei带来约1万8000元的额外收入。
Tey Ler Wei在参与团伙运作期间,累计赚取约43万5000元。
执法行动起获逾5万7000件电子烟产品
执法人员在去年10月16日展开行动,并从团伙的两个仓库起获超过5万7000件电子烟及相关零件。
团伙头目Tey Ler Wei在同月23日被捕。
庭审量刑时,检方列出了针对这六名成员各自的量刑建议。其中,Tey Ler Wei被指罪责程度较高,其次是担任本地分销员的Teo Jin Rui,罪责程度属于中等。
至于其余四名区域分销员,检方认为他们的罪责程度较低。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另外两名犯罪团伙头目在这个月头已被判刑。他们分别是29岁新加坡籍男子Wong Ee Wei和31岁新加坡籍男子Kenneth Tan Hong Chang。
Wong Ee Wei被判监禁25个月和罚款10万元。Kenneth Tan Hong Chang则被判监禁45个月、罚款3万6000元,以及被禁止开车。
根据法律,参与同本地有关联的有组织犯罪团伙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五年、罚款最高10万元,或两者兼施。
合谋持有电子烟以供销售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长六个月、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