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本地電子煙犯罪團伙成員上個星期五(23日)在法庭上被判監禁和罰款。(圖:亞洲新聞台/Ooi Boon Keong)
一個從馬來西亞進口電子煙,並在我國分銷的犯罪團伙被搗破。執法人員在去年10月16日展開行動,並從犯罪團伙的兩個倉庫起獲超過5萬7000件電子煙及相關零件。團伙頭目Tey Ler Wei在同月23日被捕。
團伙頭目Tey Ler Wei和其他五名電子煙犯罪團伙成員上個星期五(23日)被判監禁和罰款。團伙成員包括29歲的Teo Jin Rui、31歲的Tan Boon Hao、30歲的Feelix Teo Wang Chye、38歲的Iu Bing Yuan,以及28歲的Nigel Khing Yao Zhi。
此前,另外兩名犯罪團伙頭目在這個月初已被判刑。他們分別是29歲新加坡籍男子Wong Ee Wei和31歲新加坡籍男子Kenneth Tan Hong Chang。
六名本地電子煙犯罪團伙成員上個星期五(23日)被判監禁和罰款。另有兩名涉及這起案件的頭目早前已被判刑。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這六名犯罪團伙成員分別是30歲的Tey Ler Wei、29歲的Teo Jin Rui、31歲的Tan Boon Hao、30歲的Feelix Teo Wang Chye、38歲的lu Bing Yuan,以及28歲的Nigel Khing Yao Zhi。
其中,犯罪團伙頭目Tey Ler Wei被判監禁25個月和罰款10萬元。
另一名負責管理倫多(Lentor)倉庫的分銷員Teo Jin Rui,則被判監禁21個月和罰款10萬元。
其餘四人是團伙最底層的區域分銷員,各被判監禁十個月,以及罰款8000元至2萬4000元不等。
這六名犯罪團伙成員曾利用本地兩處倉庫,從馬來西亞進口電子煙並在本地分銷。
案情顯示,電子煙犯罪團伙從2022年中旬開始運作,直到2025年10月16日,主要負責分銷從馬來西亞進口的電子煙。
這個犯罪團伙實行等級制管理,並由一名相信身處馬來西亞、綽號為「Nobody」的人領導。
從跑腿晉升頭目 累計賺取43萬5000元
頭目Tey Ler Wei最初由另一名涉案頭目Wong Ee Wei招攬加入犯罪團伙。
他起初擔任區域分銷員,負責將電子煙送往客戶指定的地點,每月平均賺取約5500元。
約一年後,他在2023年中旬晉升為本地分銷員,在萬禮路(Mandai Road)的一處倉庫工作,月收入增至8000元。
擔任分銷員約18個月後,Tey Ler Wei在2024年12月接替Wong Ee Wei,成為負責管理萬禮路倉庫的本地犯罪團伙頭目。
Wong Ee Wei則退居幕後,繼續領取70%的收益。
Tey Ler Wei晉升為頭目後,每月至少賺取4500元。
此外,他還通過代理商和轉售商直接銷售電子煙,並在扣除電子煙成本後,與代理商或轉售商平分利潤。
這些訂單每個月為Tey Ler Wei帶來約1萬8000元的額外收入。
Tey Ler Wei在參與團伙運作期間,累計賺取約43萬5000元。
執法行動起獲逾5萬7000件電子煙產品
執法人員在去年10月16日展開行動,並從團伙的兩個倉庫起獲超過5萬7000件電子煙及相關零件。
團伙頭目Tey Ler Wei在同月23日被捕。
庭審量刑時,檢方列出了針對這六名成員各自的量刑建議。其中,Tey Ler Wei被指罪責程度較高,其次是擔任本地分銷員的Teo Jin Rui,罪責程度屬於中等。
至於其餘四名區域分銷員,檢方認為他們的罪責程度較低。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另外兩名犯罪團伙頭目在這個月頭已被判刑。他們分別是29歲新加坡籍男子Wong Ee Wei和31歲新加坡籍男子Kenneth Tan Hong Chang。
Wong Ee Wei被判監禁25個月和罰款10萬元。Kenneth Tan Hong Chang則被判監禁45個月、罰款3萬6000元,以及被禁止開車。
根據法律,參與同本地有關聯的有組織犯罪團伙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五年、罰款最高10萬元,或兩者兼施。
合謀持有電子煙以供銷售者,則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罰款最高1萬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