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将起诉一名涉嫌参与“冒充政府官员诈骗案”的34岁马来西亚籍女子。自2026年3月以来,在新加坡因协助诈骗团伙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而被捕的马来西亚人总数已达26人。
2026年5月19日,警方收到一名受害者的举报。该受害者接到自称是警察的电话,称其身份被用于洗钱活动。在被要求提供银行及个人信息时,受害者还被警告不得向任何人(包括家人)透露调查细节。随后,对方指示她提取现金,并将现金和金饰交给一名“代理人”以用于“调查目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受害者照做了,在高万(Kovan)附近将总计13,700新元的现金及金饰交给了这名34岁的马来西亚女子。随后,受害者意识到被骗并向警方报案。
经过广泛的实地调查和后续跟进,反诈骗指挥部的警员确定了该女子的身份,并在2026年5月19日她企图离开新加坡时将其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该女子受不明人士(据信为跨国诈骗团伙成员)指使,负责从受害者处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警方在女子身上搜获了两块金条,并将其作为证物没收。
该女子将于2026年5月21日在法院被起诉,罪名是根据《1992年贪污、药物贩运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案》第51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行为所得利益。该罪行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罚款不超过50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观察到,马来西亚国民前往新加坡协助诈骗团伙处理赃款(包括从受害者处收取现金、黄金和贵重物品)的趋势正在增加。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者以及诈骗团伙的成员或招募者将面临至少6下、最高24下的强制鞭刑。而通过洗钱协助诈骗者的“钱骡”,将面临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这包括《贪污、药物贩运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案》下的某些洗钱罪行。警方对任何涉嫌诈骗的人员采取严厉立场,将依法处置犯罪者。
在“设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钱骡相关犯罪的个人——无论是在调查中被评估为有风险,还是已被警告、处以罚款、起诉或定罪——都可能面临银行服务和手机线路订阅的限制,以防止进一步协助诈骗。
警方提醒公众: • 绝不要将现金、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转交给身份未核实的陌生人。 • 绝不要将钱财或贵重物品留在某个地点以便他人后续领取。 • 绝不要向不认识的人共享设备屏幕或透露登录凭据。
新加坡政府官员绝不会: • 通过电话要求您转账; • 要求您的银行登录详情; • 指示您从非官方应用商店安装移动应用程序;或 • 将您的电话转接给警察。
如果您有此类犯罪的相关信息或有疑问,请拨打警方热线 1800-25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线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如需紧急警方协助,请拨打“999”。欲了解更多诈骗信息,请访问 www.scamshield.gov.sg 或拨打 24/7 ScamShield 热线 1799。
没收证物照片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5月20日 @ 傍晚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