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在一次反洗钱突袭行动中缴获的新币现金。
(新加坡讯)新加坡10亿新元洗钱案的至少4名被告相信从数年前就开始活跃于新加坡社区并积极捐款。
对此,有律师指出,倘若慈善机构知道所收到的款项“来路不明”或可疑,就必须通报。如果款项还在,当局可追回;若已发给受益人或用做其他用途,便无法追回。
10名外国人涉嫌干下伪造文件和洗黑钱等罪行,于15日被捕。此案涉及财物总值约10亿新元,相信是新加坡近年来涉款最多的犯罪活动。
这10人已经在16日被控,另有12人在协助调查,8人被警方通缉。调查工作还在进行。
有消息人士告诉《联合早报》,相信涉案的数名被告在2019年或更早就到新加坡。他们活跃于本地一些社区,也参加新移民组织等。
一篇在2021年上载到善济医社网站的报道提到与4名被告同名的人士,即苏海金、林宝英、张瑞金和苏宝林,其中张瑞金和林宝英是夫妻。

苏海金
消息人士也发送两张截图,图中出现和被告苏海金与林宝英同名同姓的人名。一张图是新移民社团天府会2021年12月,在微信公众号“新加坡天府会之音”发出的通告;里头提到数人将出任该会永久名誉会长,其中一人名为苏海金。
另一张截图则是2022年9月,刊登于《联合早报》一个恭贺天府会一名誉会长荣获公共服务奖章的广告中,祝贺者中一人名为林宝英。
《联合早报》向天府会会长杜志强查询,苏海金是否该会永久名誉会长。杜志强通过简讯回复“不是”。当记者出示截图再次询问时,他回应说“都不是正确的信息”。
记者再问他,苏海金和林宝英是否和天府会有关系,以及是否为涉案者,他回复“完全没有关系”。
慈善机构应辨捐款人身份
廖玲铃律师事务所董事经理廖玲铃律师和法律行政专员梁振扬表示,倘若犯罪所得被转账给无辜者,包括慈善机构,警方有权追回款项,但这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给予慈善机构的捐款是否还在。
他们都指出,这个问题可能存在数种情况。首先,这些捐款如果仍在慈善机构的银行户头里,即款项还没有被用,就可按照衡平原则追查和追回。
款项已使用追不回
另一种情况是,慈善机构在收到捐款后已经用来进行一些之前无法落实的开销或赞助等,那就无法追回。
然而,他们说,倘若法庭发现慈善机构无论是否有这笔捐款都会进行某些开销或赞助等的话,那可能会准许向慈善机构追回捐款。
刑事律师蓝国庆说,理论上,倘若能证明捐款有问题,当局就有权追回款项,但要依据个别情况来判断。
“例如如果机构在接收款项时知道有问题,或者负责接收的人知道款项来路可能不明,就有可能也涉案。
“若觉得捐款可能有问题,慈善机构有责任展开辨识客户步骤,避免陷入洗黑钱或其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