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华仁离开法庭。(图:林映慧)
前交通部长认罪后,控方要求法官判监六到七个月,辩方要求坐牢八周。法官表示需要时间考虑,案件展期到10月3日判刑。
控方把易华仁原本面对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修订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易华仁最终面对35项控状,其中34项是抵触该条文的控状,指他以公务员身份索取贵重礼物与好处,最后一项则是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62岁的易华仁周二(24日)认罪,高庭法官洪承利听了控辩双方针对刑罚发表的陈词后说,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目前没有相关的判例,他需要时间斟酌刑罚。
代表控方的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促请法官判易华仁坐牢六到七个月,文达星高级律师则认为易华仁的监禁期不应超过八周。
案件展期到10月3日早上判刑。


易华仁离开法庭。(图:林映慧)

易华仁离开法庭。(图:林映慧)

易华仁离开法庭。(图:林映慧)

达文星离开法庭。(图:黄歆惠)

易华仁亲友离开法庭。(图:王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