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澳洲男骑脚踏车遭撞身亡,遗孀向疏忽驾驶的司机和罗厘公司索赔,法官指骑士没时间躲避,唯能举起手保护自己,判司机和罗厘公司负全责。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19年11月10日早上7时30分,定居新加坡的澳洲籍死者马克.东尼(Mark Anthony Kirk Doney,55岁)于通往樟宜海岸路的尼诰通道(Nicoll Drive)骑脚踏车时,一辆罗厘忽然转出泊车场,造成死者来不及刹车,被罗厘撞倒。
骑士在加护病房挣扎4天后,家人忍痛拔管,遗孀谢昀臻(42岁,译音)以及两儿一女事后起诉罗厘司机拉詹和公司NTT Transport私人有限公司,向他们索赔。由高庭审理的车祸索赔案,涉及的数额至少50万元。

死者马克·东尼和遗孀谢昀臻。(档案照片)
高庭法官早前发表裁决,裁定拉詹和公司需为车祸负全责,而死者没有任何疏忽。案发时,拉詹有意从樟宜海滩公园4号泊车场转右进入尼诰通道,但他在出口处没有在停车线停车,只是减速让路给一辆摩哆,随后加速撞倒死者。死者家属指出,拉詹没有留意路况,公司则需要为拉詹的疏忽驾驶行为负责。
死者当时已经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包括戴上头盔、以正常速度骑行,后来死者来不及闪躲,因此拉詹和公司需承担100%的责任。
作为答辩人,拉詹和公司虽不否认过失,但称死者有足够时间发现罗厘,紧急刹车避免车祸,因此死者需承担30%责任。法官指出,答辩人的专家表明死者只有刹车才能避开车祸,而目击者供词显示死者没时间刹车,这意味着别无选择的死者只能用手护着自己。
法官也指,停车线离通道近两米、泊车场出口处有较高的路堤、尼诰通道左侧全是树木以及泊车场比尼诰通道来得低,上述因素造成死者在骑行时视线受阻。
因此法官认为从罗厘越过停车线开始计算死者的反应时间,是不实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