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金融所得税法案 议员提出疑问和建议

2025/11/08   •   900阅
新加坡议员就个人所得税改革、跨国企业税收以及与美国税收政策的互动问题展开讨论。议员们呼吁政府考虑降低个人所得税最低税阶,并建议定期审查税阶和减免额度,以确保税制与经济发展同步。同时,关注新加坡作为区域枢纽面临的竞争挑战,以及美国不完全实施全球最低税要求的潜在影响。

数名议员针对法案提出疑问和建议,包括希望政府考虑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阶。

碧山-大巴窑集选区议员安迪说:“从长远来看,财政部能否探讨是否也可以降低所得税最低税阶的税率?我们可以让我们的体系更具累进性,不仅是通过提高最高税阶的税率,还可以减轻最低收入阶层的税务压力。”

盛港集选区议员蔡庆威说:“与其提供定期的税务减免,我们不如建立一种机制,定期审查个人所得税阶和基本减免额度,避免税阶攀升的现象从而让税制能跟上工资和物价的变化。毕竟个人所得税税阶最后一次更新是24年前,在2001年。”

交通部代部长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萧振祥说:“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免税门槛已经高于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等国家,他们的免税门槛介于1500元到1万6000元不等。加上我们的累进税率、税收减免和回扣,新加坡已有约40%的雇员无需缴纳所得税。我们将继续定期审查个人税收制度,以确保制度保持公平和累进性。”

我国将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务框架,对跨国企业征收最低15%的税款。有效税率低于15%的跨国企业则必须缴纳补足税。不过有议员担心,美国不完全实施全球最低税要求,将影响我国作为区域枢纽的竞争力。

宏茂桥集选区议员赖添发说:“我想了解跨国企业最低税法令下新加坡国内补足税的实施将如何同美国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的制度起到相互作用?有哪些保障机制来防止在新加坡运营的美国跨国企业受到重叠或重复征税的情况。”

“我们之所以征收第二支柱相关税种主要考量是为了避免税收收入外流。这一点目前仍然有效。至于最终安排会如何尚不明朗。因此财政部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并在情况出现变化时,视需要调整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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