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公司违规售卖人参鸡汤 公司与董事各被罚款

2025/01/15   •   1544阅
新加坡食品局严厉处罚!一家食品进口公司因未进行产品检验,擅自售卖进口人参鸡汤,公司及董事被罚款1万2000元。 进口肉类产品必须经过检验认证,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处罚。了解新加坡食品安全法规,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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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iStock)

一家食品进口公司在没有安排产品接受新加坡食品局检验的情况下,就售卖一批进口的人参鸡汤,结果公司和一名董事各被罚款1万2000元。

食品局发表文告说,持有食品进口执照的SL Foods Pte Ltd在2022年7月从韩国进口了将近770公斤的人参鸡汤。但公司和董事Jin Hyun Wook却没有安排将产品送交食品局检验和认证,就将产品上架贩售。

根据我国法律,进口商在进口肉类产品后,必须安排将产品送交指定的单位检验和认证,才能售卖、分销和出口有关产品。没有将产品送交检验和认证的商家,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元或坐牢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售卖未经检验和认证的肉制品的刑罚,则是罚款不超过5万元,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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