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贩卖海洛因被判死刑 马国男子上诉得直

新加坡最高法院。(图:Jeremy Long)
一名因贩卖海洛因而被法庭判处死刑的马来西亚人,上诉得直。
我国上诉庭在审视新证据后,认为控方无法证明有关指控,昨天宣布被告Punithan Genasan面对的一项贩毒控状无罪。
被告被指在2011年10月在西海岸快餐连锁店麦当劳的停车场走私至少28.5克海洛因。
中央肃毒局人员是在10月28日逮捕两名毒贩,并在他们的车内搜出至少28.5克的海洛因。其中一人指被告介绍两人认识,是毒品交易的幕后主使人。
上诉庭三司认为,控方必须证明的是:被告当天曾与两名带货人会面,并介绍两人认识。不过,两名毒贩供出同被告在西海岸停车场见面的日期和时间却有出入。
上诉庭下判时说,三人见面的时间点存在可疑之处,因此判处被告无罪。但上诉庭上司强调,有关判决不影响两名毒贩早前的判刑和上诉。其中一人已被判终身监禁和15下鞭刑,另一人则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