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販賣海洛因被判死刑 馬國男子上訴得直

2022/11/01   •   2763閱
馬來西亞男子因販毒被判死刑,上訴得直。上訴庭認為控方無法證明被告與毒品交易幕後主使人會面並介紹兩人認識。案件涉及2011年海洛因走私,毒販供述時間存在出入。詳情:毒品案件、上訴、海洛因、販毒、新加坡最高法院。

因販賣海洛因被判死刑 馬國男子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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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圖:Jeremy Long)

一名因販賣海洛因而被法庭判處死刑的馬來西亞人,上訴得直。

我國上訴庭在審視新證據後,認為控方無法證明有關指控,昨天宣布被告Punithan Genasan面對的一項販毒控狀無罪。

被告被指在2011年10月在西海岸快餐連鎖店麥當勞的停車場走私至少28.5克海洛因。

中央肅毒局人員是在10月28日逮捕兩名毒販,並在他們的車內搜出至少28.5克的海洛因。其中一人指被告介紹兩人認識,是毒品交易的幕後主使人。

上訴庭三司認為,控方必須證明的是:被告當天曾與兩名帶貨人會面,並介紹兩人認識。不過,兩名毒販供出同被告在西海岸停車場見面的日期和時間卻有出入。

上訴庭下判時說,三人見面的時間點存在可疑之處,因此判處被告無罪。但上訴庭上司強調,有關判決不影響兩名毒販早前的判刑和上訴。其中一人已被判終身監禁和15下鞭刑,另一人則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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