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骑行不慎导致老人死亡
一名22岁的全职国民服役人员因在人行道骑自行车时与一名83岁女性碰撞,被判处一周监禁。
受害者因伤势过重最终不幸去世。
哈里斯·宾·苏莱曼(Haaris Bin Sulaiman)周一(8月24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了一项因过失行为导致死亡的指控。
此外,他还被命令向受害者家属支付5,000新加坡元的赔偿金。
碰撞事故导致老人离世
事故发生在2025年4月22日下午5时36分左右,地点位于罗卓路(Rochor Road)Bugis Village路口附近的人行道上。
事发时,20岁的哈里斯是新加坡警察部队的一名全职国民服役人员,隶属于甘榜爪哇(Kampong Java)社区警署。
法庭文件显示,哈里斯在Bugis Junction附近租了一辆共享单车,准备骑车回到位于剑桥路(Cambridge Road)的家中领取警服,以便在下午6时30分报到值班。

当他接近路口时,哈里斯骑过了三名行人,并向右看以检查交通情况。
然而,他未能注意到左侧的这位老妇人。自行车的左车把撞到了她,导致她摔倒并撞击头部。
哈里斯立即停车提供帮助并拨打了救护车电话。
该女子被送往医院,诊断为颅骨骨折和颅内出血。
两天后,即2025年4月24日,她被宣布死亡。
速度略超人行道限制
新加坡人行道上的自行车限速为每小时10公里。
卫生科学局(HSA)的分析发现,哈里斯在碰撞前的行驶速度在每小时8公里至14公里之间。
检方表示,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在撞击瞬间超速。然而,考虑到人行道上的行人数量,他应当更加谨慎,并在必要时下车推行。
检方请求判处两周监禁,认为一般威慑力和问责制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他们强调,粗心的骑行可能会给弱势道路使用者带来严重后果。
向受害者家属提供赔偿
事故发生后,哈里斯向受害者家属提供了5,000新加坡元的赔偿金;但家属认为金额不足而拒绝,选择由法院决定公平的赔偿方案。

在减轻处罚的陈述中,他的律师法拉兹·阿姆扎尔(Faraaz Amzar)表示,哈里斯在碰撞时并未超速,且表现出深深的悔意。
法拉兹主张,如果法院决定判处监禁,希望能缩短至四天。
他补充说,哈里斯虽然面临经济困难,但仍尝试提供赔偿。
律师还告诉法庭,哈里斯原定于下周开始大学学业,请求法院不要对其判处监禁。
“任何死亡都是不可接受的”
在做出判决时,地区法官林泽豪(Lim Tse Haw)引用《海峡时报》的一份报告指出,2025年骑行事故达到了四年来的最高峰。
法官强调,留意行人的责任完全在骑行者身上,并指出:“任何死亡都是一次多余的死亡(意指任何死亡都是不可接受的)。”
法院最终判处哈里斯监禁一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