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加坡营商,了解公司税务居民身份以及相关税收政策可是重中之重,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税负成本与长远发展。
今天,就给大家详细解读新加坡公司税务那些事儿,满满的干货,建议收藏!
01 税务居民身份:如何界定?
1 核心判断标准:控制与管理地点
根据新加坡税法,公司税务居民身份取决于业务的控制与管理地点。简单来说,当公司在新加坡进行控制和管理时,它就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
这里的 “控制与管理” 指在战略事务上做决策,像涉及公司政策、战略方向这些关键问题。通常,董事会会议地点对判断控制与管理地点起关键作用。

若在新加坡召开董事会会议,一般会被视作在新行使控制与管理。不过,仅靠这一点有时还不够,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
● 是否在新加坡举行董事会会议;
● 战略决策是否在新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做出;
● 董事是否常驻新加坡;
● 是否由常驻新加坡的董事做出战略决策;
● 是否有关键员工常驻新加坡。
并且要注意,公司注册地可不代表税务居民身份哦,千万别混淆啦!
特殊情况:虚拟会议技术 2
如今虚拟会议盛行,若董事会会议采用此类技术,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会议做出的战略决策会被视为在新加坡做出:
○ 至少 50% 有权做战略决策的董事在会议期间亲自出席新加坡;或
○ 若有董事会主席,其在会议期间亲自出席新加坡。
3 不同类型公司的身份认定
◎ 外商投资控股公司
这类公司收入多源于被动收入或仅来自外国收入,通常不被视为新加坡税务居民。但要是满足特定条件,仍有机会 “转正”。

首先,得证明业务控制和管理在新加坡,像在新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常驻新的关键人员等;其次,自 2025 年起,还需额外满足至少一项要求,如至少 1 名执行职务且非名义董事常驻新加坡等。
◎ 非新加坡注册公司和外国公司的新加坡分公司
一般由外国母公司管控,通常不算新加坡税务居民。特殊情况下,若能证明业务控制和管理在新加坡,且有不在新加坡外注册的正当理由,IRAS 也可能认定其为税务居民。
02 税务居民身份一变
所得税待遇大不同
税务居民公司优势尽显
虽税务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税率常相同,但前者能享受诸多优惠: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TA):新加坡已和约 100 个司法管辖区签了 DTA 等协议。新税务居民公司从 DTA 伙伴地区获取收入时,可免税或以较低税率缴预扣税,反之亦然,大大减轻跨境税负。
外国收入免税:符合条件的外国来源收入(如外国股息、海外分公司利润、境外服务收入)汇回新加坡,有望免税!但得满足三项条件:一是外国收入在来源地已纳税;二是来源国最高企业所得税税率至少 15%;三是经 IRAS 确信免税对公司有利。这里面门道不少,像证明 “已纳税”,不同情况所需文件各异,一定要留存好相关资料 5 年以上哦。
外国税收抵免:公司在外国缴的税,能拿来抵扣在新加坡的应缴税款。分双重税收减免(DTR,依 DTA 规定,上限为同笔收入国内外税款较低者)和单边税收抵免(UTC,适用于与新加坡无 DTA 地区的外国收入)。
新创业公司免税:为鼓励创业,新加坡早有扶持政策。自 2020 课税年起,新创公司首 10 万新元正常应税收入可享 75% 税收减免,接下来 10 万新元享 50% 减免,前三个连续评估年度有效,之后仍有部分优惠。
非居民公司的税务规则
非居民公司不享受上述部分优惠,在新加坡取得收入,按相关税法正常纳税,预扣税等规定也需严格遵守。
03 税务居住证明(COR)
申请指南与资格审查
COR 是 IRAS 颁发的证明文件,用于证实公司为新加坡税务居民,方便申请 DTA 或有限条约下的税务优惠。

比如,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 ABC Pte Ltd 从澳大利亚公司 XYZ 获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澳原本要缴 30% 预扣税,提交 COR 后,依新 - 澳 DTA 可享 10% 较低预扣税率。
哪怕不申请 DTA 福利,若需证明税务居民身份,也可填 COR 申请表,注意每年只能提交一份申请,多年份要分开申请。
申请资格有讲究
外商投资控股公司:纯被动收入、仅外国收入来源的这类公司,一般没资格。但若能证明业务控制管理在新加坡,且有正当理由在新设办事处,满足如在新有常驻关键人员、关联公司支持等额外条件,IRAS 可能签发。
代理公司:代表受益所有人托管股份的代理公司,无缘 COR,因其非 DTA 收入受益所有人。
非新加坡注册公司:包括外国公司新加坡分公司,因不受新加坡管控,通常不能申请。特殊情形下,证明业务控制管理在新加坡且有外注册正当理由,IRAS 或可考虑。
可变资本公司(VCC):VCC 按规定视为公司,由其(而非旗下子基金)申请 COR,获批后包含自身及子基金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