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年龄介于34至70岁的男子,涉嫌分别涉及三起非礼案,将于2025年4月17日在法庭被控。
案件详情如下:
2024年10月23日,一名70岁男子涉嫌在美芝路190号,非礼一名17岁女子。该名男子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4年10月29日,另一名70岁男子涉嫌在史密斯街1号,非礼一名21岁女子。该名男子也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5年1月19日,一名34岁男子涉嫌在滨海南大道10号,非礼两名分别34岁与41岁的女子。该名男子将被控五项违反《1871年刑法》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以及一项依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文与第512条文并读的企图非礼罪名。
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文,非礼罪可判处最高三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上述刑罚的组合。
非礼案件一直是警方关注的重点。所有报案均受到严肃处理,警方亦竭尽全力进行彻底且迅速的调查,包括通过后续询问追查与识别嫌犯,并运用警方摄像头与闭路电视画面协助调查。警方对威胁社区成员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者采取零容忍态度,违法者将依法严惩。
警方将继续与各利益相关方,如公众娱乐场所、公共交通营运商及社区保持紧密合作,以预防和遏制非礼案件的发生。警方也呼吁公众保持警惕,若目击非礼行为,或知悉有人受害,应立即向警方报案。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4月16日 上午10时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