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年齡介於34至70歲的男子,涉嫌分別涉及三起非禮案,將於2025年4月17日在法庭被控。
案件詳情如下:
2024年10月23日,一名70歲男子涉嫌在美芝路190號,非禮一名17歲女子。該名男子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4年10月29日,另一名70歲男子涉嫌在史密斯街1號,非禮一名21歲女子。該名男子也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5年1月19日,一名34歲男子涉嫌在濱海南大道10號,非禮兩名分別34歲與41歲的女子。該名男子將被控五項違反《1871年刑法》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以及一項依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文與第512條文並讀的企圖非禮罪名。
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1)條文,非禮罪可判處最高三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上述刑罰的組合。
非禮案件一直是警方關注的重點。所有報案均受到嚴肅處理,警方亦竭盡全力進行徹底且迅速的調查,包括通過後續詢問追查與識別嫌犯,並運用警方攝像頭與閉路電視畫面協助調查。警方對威脅社區成員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者採取零容忍態度,違法者將依法嚴懲。
警方將繼續與各利益相關方,如公眾娛樂場所、公共運輸營運商及社區保持緊密合作,以預防和遏制非禮案件的發生。警方也呼籲公眾保持警惕,若目擊非禮行為,或知悉有人受害,應立即向警方報案。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4月16日 上午10時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