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马来西亚男子最初只是犯罪集团的“钱骡”,负责收集银行账户,后来竟摇身一变成为“上线”,协助在新加坡开设了100个银行账户,通过这些账户流转了超过430万新元(约340万美元)的资金。
其中,有22,230新元被追踪到涉及已报案的诈骗案件。
24岁的Besmond Huan Yu Kang于周三(5月6日)被判处七年四个月监禁及5,400新元罚款。
他承认了包括诈骗、通过提供网上银行详情以允许未经授权访问银行账户而煽动阴谋,以及违反《计算机滥用法》在内的八项指控。另有25项指控已列入考虑范围。
在判刑时,法官指出,诈骗是一个重大且快速增长的社会问题,并指出Huan是为跨国犯罪集团工作。
案件经过
法庭获悉,2023年11月,Huan在马来西亚时看到了一则Facebook帖子,广告称在新加坡有高薪工作。
他回应了广告,并结识了一位仅被称为“Ah Wei”的人。
Ah Wei是犯罪集团的一名上线,该集团专门从事银行账户收割,招募马来西亚“钱骡”,并指导他们前往新加坡开设银行账户,供集团非法使用。
Huan接受了这份工作,通过上交新加坡银行账户来换取每月300令吉(约96新元)的报酬。
他曾询问Ah Wei及另一名与该集团有关联的人,这些账户是否会被用于诈骗,但对方声称这些账户并非用于诈骗,而是用于其他未公开的用途。
Huan并未进一步追问,而是为了赚取快钱接受了这份工作。
在Ah Wei的指导下,Huan申请了工作准证,参加了体检,并利用自己的工作准证卡在新加坡的几家银行开设了五个银行账户。
他将ATM卡、网上银行登录详情和密码交给Ah Wei,后者再将信息转交给集团内的其他人。
Huan一直为该集团工作,直到2024年3月,Ah Wei向他提供了一个“上线”职位。
他的任务是陪同来自马来西亚的人前往新加坡,并指导他们使用准证或工作准证卡开设银行账户(这些准证由集团为他们获取)。
Huan有时还需要负责收集工作准证卡或授权书,以方便开设银行账户。
他还负责向集团提供银行登录详情并执行其他行政工作。
Huan意识到如果接受这份工作,自己可能成为跨国犯罪集团的一员。他发现这些账户被用于非法在线赌博,并怀疑会被用于洗钱。
然而,他还是接受了这份工作,月薪为2,500令吉,每处理一个人还有175令吉的佣金。
在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期间,Huan陪同了12名来自马来西亚的“钱骡”前往新加坡,并指导他们通过星展银行(DBS)、华侨银行(OCBC)、马来亚银行(Maybank)和大华银行(UOB)等银行开设了39个银行账户。
因参与该集团,Huan共获得了18,300令吉的报酬。
由于他的工作,新加坡的七家银行被骗开设了总计102个银行账户。
其中,100个账户被移交给犯罪集团用于非法用途。通过这些账户流转的总金额超过430万新元。在这笔资金中,有22,230新元被追踪到涉及诈骗报案。
2024年8月,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提醒新加坡警方,Huan及其他人在马来西亚新山因收割用于非法用途的新加坡银行账户而被捕。
Huan于2024年8月18日被引渡回新加坡,并于次日被起诉。他自此被羁押。
副检察官Wayde Chan曾寻求判处Huan七年五个月监禁及5,500新元罚款。
他表示,Huan来到新加坡的唯一目的就是犯罪,必须发出强烈的信号:对于试图在新加坡扩张扎根的跨国犯罪集团,必须予以严惩。
Huan的律师、来自Ashvin Law的Ashvin Hariharan先生则请求判处不超过55至56个月的监禁,以及5,433.27新元的罚款。
律师表示,他的当事人承认了罪行,并始终与当局合作,向调查人员提供了关于该犯罪集团的所有信息。
在判刑时,地方法官Chay Yuen Fatt表示,近年来报案的诈骗案件数量呈倍数增长。
他同意检察官提出的加重情节,包括Huan是为跨国犯罪集团工作这一事实。
Chay法官表示,该集团的“巨大能力”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通过涉及的银行账户数量和流经账户的巨额资金得到了体现。
对于通过提供网上银行详情以允许未经授权访问银行账户而煽动阴谋的指控,Huan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及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该集团的其中一名上线Tan Kang Yung已于2025年12月被判处五年十个月监禁及2,000新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