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廊打工起歹念 侍应生两个月内 偷88瓶名酒

2025/12/12   •   1789阅
新加坡男子在金沙空中花园酒廊担任兼职侍应生时,利用工作之便偷窃高达2万5454元的昂贵名酒,包括香槟和威士忌,并向他人骗取定金。他被判刑15个月,展现出偷窃和欺骗的犯罪倾向,亟需严惩以防止其再次犯罪。

(新加坡讯)在金沙空中花园酒廊当兼职侍应生,男子在两个月内偷走88瓶价值2万5454元的名酒,拿到网上平台转卖牟利,还向一名男子谎称自己有12瓶威士忌要卖,骗对方支付3000元的定金。

被告是33岁的施胜森(音译),他昨日承认一项监守自盗和一项欺骗罪,被判坐牢15个月。

案情揭露,2023年10月到11月之间,被告在滨海湾金沙空中花园的酒廊Ce La Vi当兼职侍应生。他开工不久,就萌生从酒吧偷酒,到网购平台转卖的想法。

调查揭露,他在2023年10月1日到11月30日之间,不少过4次行窃,共偷走总价值2万5454元的酒,包括74瓶法国香槟唐培里侬(Dom Perignon Vintage)、6瓶库克(Krug)的Grand Cuvee香槟、6瓶水晶香槟(Cristal Brut 2014 Champagne)、1瓶水晶玫瑰香槟(Cristal Rose 2013 Champagne)和1瓶响Hibiki21年的威士忌。其中,该瓶响Hibiki21年的威士忌就要价1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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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施胜森监守自盗,在酒吧打工时偷走2万5454元的昂贵名酒。(示意图)

主控官指,被告落网后,警方查获68瓶法国香槟唐培里侬,其余的都找不到,被告也没有对此做出任何赔偿。

另外,被告也在网购平台Carousell经营售酒的生意。2023年11月26日,被告答应将12瓶麦卡伦(Macallan)25年的威士忌卖给一名59岁的买家。

被告称在交易前,对方得先付定金,因此让对方转3000元到“供应商”的银行账号。实际上,该银行账号是被告的。

为了诓骗买家,被告还预先把自己的账号名字换成供应商的名字,让对方相信钱转进供应商的银行户头。

被告最后将3000元占为己有,也从未帮买家买酒,至今仅对买家做出1450元(4600令吉)的部分赔偿。

被告求情时说已经深刻忏悔,第一时间选择认罪,也一直都配合调查,明白罪行的严重性,不会辩解。

他也真切地致歉,恳求法官从轻发落,表示没有能力做出赔偿。

主控官指出,被告有偷窃和欺骗的前科,有为了金钱犯罪的倾向,因此应当给予可阻止他再犯的刑罚。

他也指,被告是名惯犯,应当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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