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主明年起 同租户签署或更新租约时需遵守有关守则

从明年2月起,零售业主同租户签署或更新租约时,需遵守同押金、提前解约等事项有关的守则。
国会通过的《零售场所租约协议法案》将让双方的协商过程更加透明,也有助支持休闲行业更蓬勃发展。
贸工部政务部长刘燕玲总结法案辩论时说,冠病阻断措施期间,本地零售业主同租户在租金等方面产生纠纷。业界之后制定了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准则,推动了租户和业主之间更加公平和平衡的协商方式。
她说,这项法案将立法确保所有租户和业主都遵守这套守则。政府希望这能进一步鼓励本地的创业生态,帮助有意创业者了解租户的权益,做出更加明智的商业决定,同时打造更有活力和竞争力的零售环境。
“政府将会和公平租约委员会,全国商联总会和新加坡邻里企业中心紧密合作,主办多个说明会,向邻里商家说明法案和守则的细节。全国商联总会也将根据邻里商家的租赁需求,特别制定适合邻里企业使用的租约样本,并在年底推出。”
法令生效后,所有为期一年或以上的零售业租赁合约都需遵守所列明的行为准则。如果有一方没有遵守守则,双方可进行调解或通过审裁调解纠纷。法令也将赋予公平租约委员会权力,定期检讨并修订守则,以及鼓励各方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