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40岁男子,涉嫌在短短数小时内连续制造三起纵火 mischief 案件。
2026年4月21日下午3时55分,警方接报称永光路一住宅楼突发火灾,现场墙壁被烧焦,两辆自行车化为灰烬,所幸无人受伤。
通过警方与闭路电视的影像追踪,裕廊警区警员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并在报案后两小时内将其成功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还涉嫌在永乐路另两起类似纵火案中作案。
该男子将于2026年4月23日被正式提堂,依据《1871年刑法典》第435条,以“纵火毁损”罪名受审,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以罚金。
警方对此类肆无忌惮的危险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捍卫公众生命与财产安全。任何公然藐视法律者,必将受到严惩!
**Photographs of the scene


**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4月22日晚9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