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行动辅助工具。(图:任佳星)
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mobility scooter)用户从前天(27日)起可开始申请医疗证明,全岛近200家诊所提供相关服务,收费介于20元到250元。
这些诊所包括家庭医生、职业治疗师(Occupational Therapist)或全科医生(General Practitioner)。公众也可浏览陆路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查看提供这类评估的全科医生诊所名单。
6月1日起,没有医疗证明就使用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及其同类产品的违例者,将可面临高达2000元罚款,长达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同样从6月1日起,所有电动的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行驶速度,将从目前的每小时十公里下调到每小时六公里。
所有个人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简称PMA)也必须符合当局的规定。体积超过70公分宽、120公分长和150公分高,或者装载重量超过300公斤,都不能开上人行道或公共交通。
70岁以上年长者无需出示医疗证明
为了减少对真正需要电动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使用者造成的不便,一些群体将不必出示医疗证明。
他们包括70岁及以上的年长人士、在今年2月27日之前获得乐龄助行基金(Seniors’ Mobility and Enabling Fund)的受益人、所有获得科技辅助基金(Assistive Technology Fund)的受益人,以及已接受卫生部的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简称ADL)评估、在“通行”或“移动”方面需要协助的人。
陆路交通管理局昨天(27日)在Facebook上贴文提醒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mobility scooter)用户,要记得在6月1日之前通过评估取得医疗证明。
从6月1日起,零售商只能售卖已注册的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售卖未注册的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的零售商,将面临高达2万元的罚款,长达24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从2029年1月1日起,只有已注册的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及同类产品,可在人行道上行驶。违规者将面临高达2000元的罚款,或长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