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62岁的男子,因在凌晨喝酒后无法召到计程车,感到愤怒,于去年7月30日凌晨3时,在余东旋街一带采取了鲁莽的行为。他试图拦截计程车,甚至阻止其他车辆经过,导致他面临了四项指控。
案情表明,前一天傍晚6时30分,被告在达士敦山附近的夜店饮酒。随着时间的推移,直到凌晨3时,他尝试在牛车水地区找计程车回家。然而,由于未能成功召到车辆,他变得极度愤怒,甚至站在道路的第四车道上,试图阻止计程车通过。他在星期三(11月1日)早上认罪了一项鲁莽行为和一项滋扰罪,其余两项控罪将在法官宣判时一并考虑。
一辆计程车刚好在马真路(Merchant Road)转入余东旋街时,司机注意到被告站在第四车道上,试图绕过他进入第三车道。然而,意外的是,被告也跟随着跑到第三车道,迫使司机不得不紧急刹车。
被告请求上车,但司机拒绝了他的要求。愤怒之下,被告开始辱骂司机,甚至多次砸打计程车的引擎盖。他站在计程车前面阻碍了至少五分钟,然后才离开。面对这一情况,司机报警请求帮助,警方随后前来逮捕了被告。
此外,被告还涉及另一起在樟宜村小贩中心的打架事件。
根据案情,被告与一名58岁男子因在小贩中心喝酒而结识,但由于男子没有携带被告要求的食物,两人发生了争执。
今年7月23日晚上8时20分,被告在小贩中心喝酒后,看到男子在外面吸烟,于是走近从他身后制住他的喉咙。随后,两人发生口角并开始互相打架。
后来,男子返回到小贩中心,被告跟随其后,两人再次爆发冲突,所有这些过程都被监控摄像头录下。
被告在法庭上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犯罪,并已接受管理愤怒的辅导。最终,法官判处被告六周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