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管局“指导租金”用法不准确 但尚穆根租金仍符合标准

内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因黑白屋旁边斜坡杂草丛生,要求自费维护,这片土地因此算在他的租赁范围内。土地管理局在计算指导租金时将这一点考虑在内,尚穆根提出的投标价并未高于指导租金,而是等同于指导租金,但他并未预先知道单位的指导租金。
贪污调查局和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在李显龙总理指示下,针对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租住莱道路国有产业一事展开调查,昨天(28日)公布调查报告。
根据贪污调查局的调查报告,两位部长租住的莱道路26号和31号黑白屋分别自2013年12月和2013年7月就空置,因此通过直接租赁,而非公开招标出租。
租赁范围从9350平方米增至2万3164平方米
尚穆根在2017年看了几间可供出租的黑白屋,这些黑白屋外都挂着“招租”告示。他最后在2018年1月委托房屋中介代表他租下莱道路26号这个单位。
调查揭露,尚穆根走访莱道路26号时留意到旁边斜坡杂草丛生,担心会有蛇、蚊子和倒塌的树,可能造成公共卫生和安全风险。
他因此通过中介跟土地管理局商量,提出由他来自费维护这块地。他告诉贪污调查局,他并不想租下额外的这块地,因为这么做会有法律义务要承担。
但是,土地管理局认为,如果尚穆根要自费维护这块地,这块地就得算在租赁范围内。尚穆根的租赁范围因此从9350平方米增至2万3164平方米。
土地管理局花了大约17万2000元清除这块地、重新种植草木并且设置围栏,但尚穆根的租金将包括这笔费用。此外,尚穆根预计每年需花大约2万5000元维护这块地。
尚穆根曾告诉中介 租金不能比邻居低
尚穆根跟中介都不知道这个单位的指导租金,但他当时告诉中介,自己所付的租金不能比其他邻居低。由于邻居的月租是2万6000元,尚穆根提出以2万6500元租下莱道路26号,符合当局定下的指导租金,顺利租下这间黑白屋。
早前,土地管理局将莱道路26号的指导租金定为每月2万4500元,另外再向尚穆根征收2000元,作为清除额外那块地的摊余成本,总租金因此为2万6500元。
不过,指导租金指的是租户必须达到的最低租金,因此应该算是2万6500元。贪污调查局指出,尚穆根提出的租金相等于土地管理局的指导租金,而非是土地管理局在5月12日所说的,高于指导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