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管局「指導租金」用法不準確 但尚穆根租金仍符合標準

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因黑白屋旁邊斜坡雜草叢生,要求自費維護,這片土地因此算在他的租賃範圍內。土地管理局在計算指導租金時將這一點考慮在內,尚穆根提出的投標價並未高於指導租金,而是等同於指導租金,但他並未預先知道單位的指導租金。
貪污調查局和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在李顯龍總理指示下,針對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租住萊道路國有產業一事展開調查,昨天(28日)公布調查報告。
根據貪污調查局的調查報告,兩位部長租住的萊道路26號和31號黑白屋分別自2013年12月和2013年7月就空置,因此通過直接租賃,而非公開招標出租。
租賃範圍從9350平方米增至2萬3164平方米
尚穆根在2017年看了幾間可供出租的黑白屋,這些黑白屋外都掛著「招租」告示。他最後在2018年1月委託房屋中介代表他租下萊道路26號這個單位。
調查揭露,尚穆根走訪萊道路26號時留意到旁邊斜坡雜草叢生,擔心會有蛇、蚊子和倒塌的樹,可能造成公共衛生和安全風險。
他因此通過中介跟土地管理局商量,提出由他來自費維護這塊地。他告訴貪污調查局,他並不想租下額外的這塊地,因為這麼做會有法律義務要承擔。
但是,土地管理局認為,如果尚穆根要自費維護這塊地,這塊地就得算在租賃範圍內。尚穆根的租賃範圍因此從9350平方米增至2萬3164平方米。
土地管理局花了大約17萬2000元清除這塊地、重新種植草木並且設置圍欄,但尚穆根的租金將包括這筆費用。此外,尚穆根預計每年需花大約2萬5000元維護這塊地。
尚穆根曾告訴中介 租金不能比鄰居低
尚穆根跟中介都不知道這個單位的指導租金,但他當時告訴中介,自己所付的租金不能比其他鄰居低。由於鄰居的月租是2萬6000元,尚穆根提出以2萬6500元租下萊道路26號,符合當局定下的指導租金,順利租下這間黑白屋。
早前,土地管理局將萊道路26號的指導租金定為每月2萬4500元,另外再向尚穆根徵收2000元,作為清除額外那塊地的攤余成本,總租金因此為2萬6500元。
不過,指導租金指的是租戶必須達到的最低租金,因此應該算是2萬6500元。貪污調查局指出,尚穆根提出的租金相等於土地管理局的指導租金,而非是土地管理局在5月12日所說的,高於指導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