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家红酒投资公司的前总裁
涉嫌诈骗投资者超过1000万新币
潜逃13年后落网被控上法庭

▲第一种最常见的做法是:
收取客户的期酒订金,却根本没有采购期酒;受客户委托卖酒,收取了服务费,酒卖掉了,钱据为己有;或者直接卖给客户假酒。
▲第二种典型作案手法是:
主动联系有收藏葡萄酒的客户,许诺将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帮助他出售葡萄酒投资产品,把酒收到公司了,提前收取服务费了,最后玩失踪。

据新闻报道 Premium Liquid Assets(简称PLA)
在2007年2月至2011年6月间
向投资者推销投资期货酒计划
将酒存放在国外的货仓几年
等时机成熟后
再将这批红酒转到投资者名下
被告把公司银行户头
1271万新币占为己有
2011年5月离开新加坡潜逃海外
2024年5月回国时被捕

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