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依据《2017年按摩场所法案》对一名房东提起刑事指控,因其涉嫌明知故犯,允许租客在无执照情况下经营按摩场所。
2025年10月30日,警方在上瑟拉贡路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未持有有效执照的按摩场所,涉嫌违反《2017年按摩场所法案》。
经调查后,该按摩场所经营者于2026年2月4日被正式起诉,罪名为“在无执照场所提供按摩服务”,违反《2017年按摩场所法案》第5(4)条。经营者当庭认罪,被处以1万新元罚款。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场所的房东在出租前未核实租客的经营资质,默许其长期无证运营按摩业务——此行为同样构成《2017年按摩场所法案》第5(4)条所列的违法行为。房东将于2026年4月1日出庭受审,面临最高1万新元罚款、两年监禁,或两者并罚的严厉惩处。
警方提醒:房东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务必对租客及其经营用途进行严格审查。若明知租客从事非法活动仍提供场地,将不再只是“甩手掌柜”,而是与租客同担法律责任。警方将坚决追责,绝不姑息任何纵容违法行为的房东。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3月31日 下午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