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淡滨尼恐怖车祸,45岁司机飙速134公里闯红灯夺2命,控方昨早要求判处长达13年半监禁,以及终身禁驾。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4年4月22日早上7时许,地点是淡滨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
被告莫哈默夏菲(45岁)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包括17岁女学生在内的2人死亡、3人重伤和5人受伤,以及肇事后未停车等罪名。他上个月在庭上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法官也批准了控方的申请,禁止媒体报道任何可能泄露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

被告莫哈默夏菲。(海峡时报)
控方昨早针对刑罚进行陈词时说,车祸导致严重人命伤亡以及财物损失,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2年9个月至13年半,外加终身吊销驾照。
控方指出,被告因不满被超车,结果超速驾驶,酿第一起车祸后离开现场,之后再闯红灯造成连环车祸。此案共导致两人死亡、3人重伤、5人受伤,修理被撞坏的灯柱和围栏耗费1317元。
受害者当中,有两人被诊断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一人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和重郁症。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受害者车子被撞坏,所承受的损失无法估算,他们各自向被告索讨保险赔偿。
控方认为,与其他案例相比,此案所造成的伤害以及驾驶行为较严重和恶劣,认为被告认罪后,刑罚仅可享有10至15%折扣,因此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2年9个月至13年半,外加终身吊销驾照。
法官说,需要时间斟酌,案展至下个月5日下判。
交通灯已转红至少26秒
法庭文件披露,被告事发时担任一家公司的运营经理,在完成夜班工作后,通过拼车(Grab Hitch)服务载送一名乘客。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后,被告独自驾车期间,被一辆白色马赛地超车。
被告不满,随后在未开启方向灯的情况下,从右侧超车切入,超越马赛地。
过程中,被告的车子不仅与马赛地擦撞,还险些与一辆摩哆相撞。
被告非但没停车,反而继续加速狂飙。驶经十字路口时,尽管交通灯已转红至少26秒,被告仍以每小时129至134公里的车速直冲入路口,远超该路段每小时50公里的法定限速。
被告的车辆在路口接连撞击三辆车,并波及另外2辆车,引发了严重的连环车祸。
律师代被告求情
要求坐牢8年
被告求情时称,自己要养一家大小,没想到车祸会造成这么严重后果。律师代被告求情时,则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7年半至8年,外加终身吊销驾照。
律师说到,被告因错误判断,没有小心驾驶才会发生意外。律师指被告不能合理地预测到他超速驾驶闯红灯会导致连环车祸,以及造成人命伤亡。
律师也说,被告事后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并全力配合警方调查,此事将在被告心中留下烙印。
被告在技术制造业工作,除了有父母和孩子要照顾外,每月也会给前妻赡养费。
被告之前曾在伊斯兰理事会当导师,但他因涉及案件,在2024年底就被停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