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后感内疚 越南实习生归还盗窃品被逮监11个月

英诺维斯大厦。(图:TODAY/谷歌地图)
为应付生活费开销及汇钱回家,一名在新加坡实习的越南籍大学生,偷偷潜入苹果公司(Apple)和科学技术研究局(A*Star)办公室行窃,之后因内疚想归还盗窃物却被逮个正著,被法庭判坐牢11个月。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这名来自越南、今年5月开始在A*Star实习的22岁大学生Le Viet Hoang,前日(28日)在庭上承认一项入室行窃罪、一项进入办公室行窃罪及两项盗窃罪,法官在判刑时也将其他六项空状一并考虑在内。
报道指出,被告在实习快结束时,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深感内疚,于是再潜入苹果公司办公室归还物品时,结果触发警报系统后被逮捕。
报道说,在A*Star担任助理研究员的被告,于今年5月22日开始在One-north的英诺维斯大厦(Innovis Building)第九楼上班,他也可进入A*Star三层楼的所有办公室。被告经常工作到深夜,他发现办公室内未设有闭路电视摄像头,因此他可在夜间自由走动而不被发现。
触发警报惊动保安人员
6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被告等所有人离开办公室后,便到办公大楼第九层和第十层的A*Star办公室,将各种笔记电脑、平板电脑和电脑配件带走,这期间他从第九层偷走至少价值2999.88新元的物品,从第十层偷走价值约2万6525新元的物品。
了解到苹果产品可卖到更高价钱,食髓知味的被告决定到坐落在同一座大楼第四层的苹果办公室行窃。
今年7月16日凌晨1点,被告从A*Star办公室通过紧急楼梯到苹果办公室,撬开办公室的门锁偷走里面的iPad、iPhone和其它配件,总值为1万2129元4角。
报道指出,实习快结束时,被告却为自己偷了很多东西深感内疚,就决定回去苹果办公室归还四台iPad和一些充电线,但他潜入办公室时触发了警报,因此惊动了保安人员,保安过后发现被告藏身桌子底下,将他逮捕。
副检察官Menon指被告的偷窃行为是有预谋及经过策划的,甚至学会如何开锁,先后两个月内在实习的公司肆意偷窃,滥用公司对他的信任,要求法庭判被告坐牢12个月。
根据破门潜入办公室行窃罪,最高刑罚可被判坐牢十年及罚款;而在任何建筑物内盗窃,可被判坐牢最多七年和罚款。对于入室行窃罪,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高三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