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调查局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一起涉嫌以虚假资料申请工作准证的案例详情,涉案的两名人员于昨天(11月29日)在国家法院各被控三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
根据公告,当局于2019年8月5日发现白姓涉案者和刘姓涉案者涉嫌向工作证件处处长(Controller of Work Passes)提出虚假资料,谎称刘将受雇于某公司(白在这间公司担任董事),但事实并非如此。此外,二者也被指于2021年7月和8月两次共谋向当局谎称刘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的收入从2018年至2020年增加至少一倍,以促使当局批准更新刘的工作准证。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相关条例,雇主和中介在申请工作准证时,必须确保呈报资料的真实与完整性。虚报资料者最多可判坐牢两年,或罚款高达2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这不是新加坡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在上个月,也有一起类似案例,当时是涉及到投资就能申请EP的谣言。
再次提醒大家,民间经常有一些申请准证或者PR的所谓捷径,“听朋友说,我投资他的公司就能拿到EP”,“听说…”,但是其实没有捷径,申请准证,应在新加坡的法规政策之内合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