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22日,公共运输安全指挥组(TransCom)向六位市民颁发“公众义举奖”,以表彰他们在七起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偷拍及非礼案件中协助警方;另有两人获颁感谢函。
部分案件详情如下:
获颁“公众义举奖”的案件
第一宗案件发生于2024年11月4日,当时郑俊明先生在武吉班让轻轨站,发现一名男子涉嫌在列车上触摸一名女乘客的臀部。郑先生当场将该男子制服,并通知车站职员及警方。该男子随后因触犯《刑法》第354条(非礼罪)而被捕。
第二宗案件发生于2024年11月24日,库玛先生(Kumar S/O Arumugam)在文庆地铁站附近,听到女厕外有骚动。一名女子与其友人告知库玛先生,她们看见一名男子疑似翻越隔间偷窥。库玛先生协助制服该男子并报警。该男子随后因触犯《刑法》第377BB条(偷窥罪)而被捕。
第三宗案件发生于2024年12月2日,莫哈末·拉马德赞先生(Mohamed Ramadzan Bin Mohamed Din)在淡滨尼地铁站,发现一名男子尾随一名已通过闸机的女乘客。当两人同乘上行扶梯时,他看见该男子疑似将手机调至录像模式,并从女乘客裙底滑过。莫哈末·拉马德赞先生立即制服该男子,通知受害人并报警。该男子随后因触犯《刑法》第377BB条(偷窥罪)而被捕。
第四宗案件发生于2025年1月8日,凯永国伟先生与廖文进先生在从麦克弗森站开往史朗格站的列车上,发现一名男子涉嫌偷拍一名女乘客的背部。两人拍摄下该男子的影像,并在史朗格站当面对质。该男子随后因触犯《刑法》第377BB条(偷窥罪)而被捕。
第五宗案件发生于2025年1月17日,茜蒂·卡蒂雅·宾蒂·莫哈末安尼丝小姐在兀鲁姆车站走下楼梯时,目击一名男子涉嫌触摸一名女子的臀部。她立即制服该男子并通知车站职员,警方到场后将该男子逮捕。该男子随后因触犯《刑法》第354条(非礼罪)而被捕。
获颁“感谢函”的案件
第六宗案件发生于2024年11月15日,李绍玮先生在盛港地铁站,发现一名男子在上行扶梯上尾随一名女乘客,行为可疑。他看见该男子疑似用手机镜头对准女乘客。李先生拍下照片,并通知在车站巡逻的TransCom警员。该男子随后因触犯《刑法》第377BB条(偷窥罪)而被捕。
第七宗案件发生于2024年12月16日,薛丽音·洁西卡小姐在索美塞地铁站搭乘上行扶梯时,发现一名男子紧贴一名女子站立,行为可疑。当她提醒该女子可能遭偷拍或偷录时,该男子立即跑下扶梯逃离。经后续调查,该男子最终因触犯《刑法》第377BB条(偷窥罪)而被捕。
公共运输安全指挥组指挥官、助理警察总监马沙哥斯·伊德鲁斯·侯赛因表示,感谢所有获奖者挺身而出,让公共交通网络变得更安全、更安心。他指出:“今天获奖的市民确实值得敬佩。他们的勇敢、公民意识和机智反应,协助警方将嫌犯绳之以法。这些行动体现了警方与公众之间紧密协作的关系,共同提升公共交通节点的安全生态。我们也期待未来有更多志同道合的市民,携手打击公共交通网络的犯罪与恐袭威胁。”
TransCom指挥官与获颁“公众义举奖”的得奖者合影

TransCom指挥官与获颁感谢函的得奖者合影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处
2025年4月22日,下午6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