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22日,公共運輸安全指揮組(TransCom)向六位市民頒發「公眾義舉獎」,以表彰他們在七起公共運輸工具上的偷拍及非禮案件中協助警方;另有兩人獲頒感謝函。
部分案件詳情如下:
獲頒「公眾義舉獎」的案件
第一宗案件發生於2024年11月4日,當時鄭俊明先生在武吉班讓輕軌站,發現一名男子涉嫌在列車上觸摸一名女乘客的臀部。鄭先生當場將該男子制服,並通知車站職員及警方。該男子隨後因觸犯《刑法》第354條(非禮罪)而被捕。
第二宗案件發生於2024年11月24日,庫瑪先生(Kumar S/O Arumugam)在文慶地鐵站附近,聽到女廁外有騷動。一名女子與其友人告知庫瑪先生,她們看見一名男子疑似翻越隔間偷窺。庫瑪先生協助制服該男子並報警。該男子隨後因觸犯《刑法》第377BB條(偷窺罪)而被捕。
第三宗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2日,莫哈末·拉馬德贊先生(Mohamed Ramadzan Bin Mohamed Din)在淡濱尼地鐵站,發現一名男子尾隨一名已通過閘機的女乘客。當兩人同乘上行扶梯時,他看見該男子疑似將手機調至錄像模式,並從女乘客裙底滑過。莫哈末·拉馬德贊先生立即制服該男子,通知受害人並報警。該男子隨後因觸犯《刑法》第377BB條(偷窺罪)而被捕。
第四宗案件發生於2025年1月8日,凱永國偉先生與廖文進先生在從麥克弗森站開往史朗格站的列車上,發現一名男子涉嫌偷拍一名女乘客的背部。兩人拍攝下該男子的影像,並在史朗格站當面對質。該男子隨後因觸犯《刑法》第377BB條(偷窺罪)而被捕。
第五宗案件發生於2025年1月17日,茜蒂·卡蒂雅·賓蒂·莫哈末安尼絲小姐在兀魯姆車站走下樓梯時,目擊一名男子涉嫌觸摸一名女子的臀部。她立即制服該男子並通知車站職員,警方到場後將該男子逮捕。該男子隨後因觸犯《刑法》第354條(非禮罪)而被捕。
獲頒「感謝函」的案件
第六宗案件發生於2024年11月15日,李紹瑋先生在盛港地鐵站,發現一名男子在上行扶梯上尾隨一名女乘客,行為可疑。他看見該男子疑似用手機鏡頭對準女乘客。李先生拍下照片,並通知在車站巡邏的TransCom警員。該男子隨後因觸犯《刑法》第377BB條(偷窺罪)而被捕。
第七宗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16日,薛麗音·潔西卡小姐在索美塞地鐵站搭乘上行扶梯時,發現一名男子緊貼一名女子站立,行為可疑。當她提醒該女子可能遭偷拍或偷錄時,該男子立即跑下扶梯逃離。經後續調查,該男子最終因觸犯《刑法》第377BB條(偷窺罪)而被捕。
公共運輸安全指揮組指揮官、助理警察總監馬沙哥斯·伊德魯斯·海珊表示,感謝所有獲獎者挺身而出,讓公共運輸網絡變得更安全、更安心。他指出:「今天獲獎的市民確實值得敬佩。他們的勇敢、公民意識和機智反應,協助警方將嫌犯繩之以法。這些行動體現了警方與公眾之間緊密協作的關係,共同提升公共運輸節點的安全生態。我們也期待未來有更多志同道合的市民,攜手打擊公共運輸網絡的犯罪與恐襲威脅。」
TransCom指揮官與獲頒「公眾義舉獎」的得獎者合影

TransCom指揮官與獲頒感謝函的得獎者合影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處
2025年4月22日,下午6時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