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丝路集团前主席吴仁轩医生。(图:CNA/Marcus Mark Ramos)
荣誉国务资政吴作栋的儿子吴仁轩在一起民事诉讼中,被指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失责而须作出赔偿。吴仁轩提出上诉后,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5日)裁定,部分上诉得直。
高庭早前裁定,吴仁轩在目前已宣布破产清盘的船用燃料供应商Inter-Pacific Petroleum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失责。他必须向公司的司法管理人德勤赔偿1亿4600万美元,或约等于1亿8700万新元,并支付利息。吴仁轩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审判庭昨天公布裁决时表示,尽管吴仁轩违反了身为公司董事的责任,但公司无法证明他的失责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对此,上诉审判庭撤销了高庭早前判给德勤赔偿的决定。
针对裁决结果,新加坡董事协会(Singapore Institute of Directors(SID))发表声明说,有关裁决为私人企业董事真正的职责范围提供了明确性。裁决说明了董事必须谨慎尽责,但他们无法为所有的不当行为,尤其是由他人犯下且难以察觉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尽管如此,裁决也明确指出吴仁轩确实违反了董事职责。协会将仔细研究有关裁决,以了解这对本地董事的实质影响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