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光耀”名义骗13万 华妇入狱27个月

2023/05/16   •   6483阅
阿娥因欺骗油站老员工陈伯13万元被判刑27个月。案件涉及欺诈、失智症等问题。儿子希望母亲出狱后能安享晚年,并带她去旅游。了解更多关于新加坡法律、诈骗案件以及老年人权益的信息。

(新加坡讯)以“李光耀”名义欺骗油站老员工陈伯13万元,阿娥昨午在儿子陪同下到国家法院,开始27个月的刑期。

儿子受访时透露,母亲坐牢赎罪,盼她早日出来和家人团聚。

昨早11时50分左右,阿娥在儿子(30来岁)的陪同下出现在国家法院。年过七旬的阿娥以雨伞为拐杖,步伐蹒跚,一拐一拐地走向法院。

据观察,阿娥精神有些恍惚,她受访时不时申诉身体多处不适,针对案件,阿娥摇头,不愿多谈。

她的儿子受访时则解释,母亲上诉不成功后,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21/17219297.avif

陈慧娥拄著雨伞,步伐蹒跚地走到法庭。(潘丰源 摄影)

儿子感叹说:“做错了事,还是得认错。希望妈妈可以为自己的罪行赎罪。”

他也说,母亲毕竟已经不年轻,希望她出狱后能和家人团聚,事情也能告一段落。

陈慧娥(阿娥)于2017年被控,控方指她14年内假借“李光耀”之名,每个月骗走77岁油站员工陈宣江(陈伯)至少500元。

阿娥面对169项欺骗控状,她否认有罪,案件从2019年1月开审,国家法院法官在2020年7月判她罪成,之后判她入狱27个月。她不满判刑,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上个月28日指出,同意国家法院法官的判决,也找不到任何改变判刑的理由,最后维持原判。

阿娥(73岁)当时以健康为由,要求延迟服刑,法官命她昨天(15日)到国家法院报到,并开始服刑。

根据2015年报道,阿娥被指与巫淑香(阿香)共同犯案,但阿香被控上庭之前,已于2016年4月19日因心脏病过世。

早前报道,陈伯上庭接受律师盘问时,控方提出申请,指他被诊断患有失智症,因此请求法官下令他接受评估,以决定他适不适合继续上庭供证。法官要控方安排陈伯到官方的医疗机构做评估,结果诊断他患有失智症。

妈妈喜欢旅游

母亲出狱后,儿子希望能带她去旅游,安享晚年。

阿娥被庭警带走之前,儿子数次说明母亲年纪大了,近日感到不适,膝盖、腿部以及精神状态都不好,希望监狱方面可以为她安排体检。

儿子也告诉记者,母亲这几年也不好受,不时也会去做义工。

“妈妈喜欢旅游,出狱后希望可以带她到东南亚国家走走。”

及时获取本站更新:

设为 Google 偏好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