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PR身份的小伙伴们,好消息来啦!!!
ICA计划把PR申请再入境准证REP(Re-Entry Permit)的宽限期延长到半年。
如果新法律获得通过,PR在准证过期后,可以有6个月的时间申请REP准证,而现行的规定期限是1个月。
这是移民(修订)法案的拟议修改之一,在8月3号由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提交。

目前新加坡的法律规定,所有出国的PR都需要持有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REP),才能再次进入新加坡。
在海外的PR如果无法在有效期内回到新加坡,将自动失去PR身份,并且只有1个月的宽限期来申请恢复。拟议的修正案意味着PR将有6个月的时间来申请REP。
内政部表示:“这是为了给PR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这种情况。我们鼓励所有PR在REP到期之前及时申请更新。”
如果没有在期限内提出申请,或申请被拒绝,他们的单次入境许可证(Entry Permit)和PR身份将被取消。如果要再次获得PR身份,就必须重新向ICA提出申请。

这项法案还建议取消PR被撤销后向内政部长提出法定上诉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PR身份被撤销或取消,他将无法向部长提出上诉。
内政部表示,这意味着与PR将与其他移民通行证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比如长期访问通行证和公民身份被取消,也没有法定上诉权。
内政部表示:“外国人无权要求进入或留在新加坡,这必须是政府的特权。”
不过即使没有法定上诉权,PR申请人和PR也可以要求ICA重新考虑决定,特别是如果有以前未提交给ICA的背景条件。

新法律还将允许ICA在不提前通知、并获得对方书面陈述的情况下,直接取消一个人的PR资格。
内政部表示:“施加这种条件的目的是确保PR和通行证持有者遵守新加坡的法律,不从事不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