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司法法院。(图:CNA)
一名母亲因不满前夫拒绝分担女儿到澳大利亚攻读医学系的学费和生活费,向法院申请强制前夫支付相关费用。不过,家事司法法院法官认为,父亲一开始已反对女儿出国留学,认为她应就读本地大学,因此裁定无须承担一半的海外教育开销。
新传媒亚洲新闻台报道,这对夫妻十多年前离婚,育有一名现年22岁的女儿。女儿目前在澳大利亚修读六年制医学系课程,已升上三年级。
报道说,两人的离婚协议规定,父亲每月支付650元赡养费,并承担女儿一半的教育和医疗费用。这名母亲认为,前夫应支付近5万4000元教育费,并申请提高赡养费;父亲则认为,他从未同意负担海外升学费用,并要求降低赡养费金额。
法官指出,母亲将离婚协议中“承担50%教育费”理解为父亲必须支付女儿任何高等教育开销,无异于把协议视为一张“空白支票”,这种诠释并不合理。
法官说,女儿已成年,当然有权选择自己的求学道路,但这不代表父母必须依法承担她所作选择带来的所有经济后果。
法官说,这项六年制医学课程总开销超过40万1000元,若父亲承担一半,每月须支付约2789元,相等于其9500元月薪的近三成,经济负担沉重。
此外,父亲早在女儿获澳洲大学录取时,就曾表达反对,认为课程费用远超家庭负担能力,并建议女儿等待新加坡国立大学或南洋理工大学医学院的申请结果,但母女最终仍决定赴澳升学。
法官因此认为,在有关课程费用高昂、父亲事前明确反对,以及本地有较低成本升学选择等情况下,要求父亲承担一半海外教育费用并不合理。
不过,法官也驳回父亲要求降低每月赡养费及将教育、医疗费用分担比例由50%减至30%的申请,维持原有安排。
法官最后呼吁双方以女儿的福祉为重,通过沟通共同规划未来,并提醒父亲,虽然法院没有强制他支付澳洲课程费用,但女儿未来仍需要父母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