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告:本报道包含关于儿童遭受性虐待的令人不安的细节。
新加坡:一名55岁男子于周三(5月20日)被裁定有罪,他对其当时仅八或九岁的继女实施了猥亵行为,并强迫其进行性行为。
这起案件在2021年才被揭发,当时女孩向她的保姆倾诉了多年前发生的这些行为。保姆随后告知了女孩的母亲,母亲随即带她向警方报案。
由于法院为了保护受害者而下达了禁令,相关当事人的姓名不得公开。
在犯罪发生时,该男子与受害者的母亲结婚,母亲还有一个儿子(受害者的异母兄弟)。该男子搬入他们家时,一家人住在一家一房式组屋中。
法庭获悉,这对夫妇后来共同育有六个孩子,并在2016年或2017年搬到了同一层的一套更大的组屋中。该男子与女孩的母亲于2022年离婚。
2016年或2017年的一个晚上,在全家搬入新房的过程中,该男子要求当时就读小学三年级的受害者跟着他,称要为新家进行祈祷。
他拿着一本书和一根胡萝卜,将女孩带到新的组屋单位并锁上了门。当时周围没有其他人。
该男子让继女坐在房间角落的凳子上,并问她是否想看鬼。
法庭获悉,受害者回答说不想看鬼,于是他用两块布蒙住她的眼睛并将她的双手绑在一起。
随后,他利用胡萝卜诱骗她进行性行为。
过了一会儿,女孩开始怀疑被骗了。她告诉他需要去洗手间,该男子这才解开她的双手并摘掉眼罩。
女孩跑回家告诉了母亲发生的事情。在询问更多细节后,母亲立即与被告对质。
女孩此前没有透露遭受性虐待的情况,是因为她感到不舒服,且不想给他人添麻烦。此外,她的继父经常进行言语虐待,她对他非常恐惧。
法庭获悉,直到2021年该男子不再与他们同住后,她才感到安全并决定揭露这些事件。
在2016年的其他场合中,该男子在与母亲共用的卧室里,以及在盛港游泳馆(Sengkang Swimming Complex)的淋浴间内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
当女孩仅三或四岁时,该男子就曾询问她是否愿意进行性行为。
副检察官谭菲比(Phoebe Tan)表示,在心理健康学院(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一名医生2022年的报告中指出,该男子在犯罪时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
她补充道:“他当时以及现在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检方在周三表示,受害者因为没有对继父说“不”以及没有早日揭露虐待而感到愧疚。
谭女士表示,受害者出现了自杀倾向和失眠症状,并因为性虐待导致缺课而担心学业。
该男子将于7月15日返回法庭接受量刑。
由于强迫继女进行性行为,他可能面临8至20年的监禁。最高刑罚还包括至少12次鞭刑,但法律规定50岁及以上的罪犯不执行鞭刑。
任何被判定猥亵他人的人,可能面临至少五年的监禁、罚款、鞭刑或上述处罚的组合。

